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等级范围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广东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草拟了《关于调整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等级范围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7年4月26日至5月9日。具体内容在“深圳市地方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www.szds.gov.cn/szds/index.shtml)首页左侧“通知公告栏”查询。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szds@szds.gov.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税务三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路28号,邮编:51803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等级范围的公告征求意见”字样。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 1.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等级范围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2.关于《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等级范围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4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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