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财农税字第58号 财政部复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街道、人行道、厕所和市场等公共设施应照章征收耕地占用税问题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1988-10-07
摘要:对国家城建、工商管理等部门和居民群众自筹资金兴建街道、人行道、厕所和市场等公共设施占用耕地,不属免税范围,应照章征税。条例规定的“学校”是指全日制大学、中学、小学校,而各级党校、团校占用耕地,不属免税范围,应照章征税。

财政部复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街道、人行道、厕所和市场等公共设施应照章征收耕地占用税问题

[88]财农税字第58号        1988-10-07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你厅[88]财农税字第122号文《关于征收耕地占用税有关政策问题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对国家城建、工商管理等部门和居民群众自筹资金兴建街道、人行道、厕所和市场等公共设施占用耕地,不属免税范围,应照章征税。

  二、条例规定的“学校”是指全日制大学、中学、小学校,而各级党校、团校占用耕地,不属免税范围,应照章征税。

  三、对港、澳、台、侨胞兴建住房所占用耕地,凡属非农业户口,应全额征收;确属农业户口,可比照农民建房减半征收。对港、澳、台、侨胞兴建营业性用房所占用的耕地,属于“三来一补”和其他类型企业,应照章征收耕地占用税。对于利用港、澳、台、侨资办的独资企业、合资企业和合作企业占用耕地,是否视同“三资企业”免税问题,待调查研究后另作答复。

  四、对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和企事业单位自办的幼儿园、托儿所占用耕地按《条例》规定予以免税,对老年活动中心占用耕地,应照章征税。

  五、对计划生育部门修建办公楼、计生药具站、技术指导站和培训班教学楼以及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站(院)修建的试验楼、药具库、诊室等占用耕地,不属免税范围,应照章征税。

  六、对企业单位修建铁路专用线所占用耕地,不属于“七五”时期规划范围,是为企业所用,应照章征税。

  七、对农户占用责任田建房,应先造与责任田同等数量、质量的耕地,并报上级政府批准后,可免征耕地占用税。对老水库移民由于安置不当,现又重新安置的占用耕地,应照章征税;如老水库移民缴税确有困难,应由水库主办单位负责解决。

财政部复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1988年10月07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