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评协[2022]2号 山东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资产评估师执业会员年检和单位会员信息报备工作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2-01-12
摘要:无论是否建立党组织、有无党员,均须填报《资产评估机构党建工作信息表》(附件4-1)和《资产评估机构人员政治面貌信息情况表》(附件4-2),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请一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山东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资产评估师执业会员年检和单位会员信息报备工作的通知

鲁评协[2022]2号        2022-01-12

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6号)、《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办法(试行)》(中评协﹝2016﹞4号)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管理办法(试行)》(中评协﹝2016﹞5号)有关规定,决定自2月17日至3月15日,进行2022年度全省资产评估师执业会员年检和单位会员信息报备工作,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本次年检主要采用现场年检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及信息报备范围

  执业会员年检基准日为2021年12月31日,会籍在山东地区的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均应参加本次年检。

  信息报备对象为2021年12月31日前在山东省财政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

  二、检查内容

  1.是否按规定接受继续教育;

  2.是否履行《章程》规定的义务;

  3.是否停止执行资产评估业务满12个月;

  4.是否按规定办理变更备案及离所备案手续;

  5.是否在资产评估机构工作;

  6.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7.是否按规定报送本人诚信信息;

  8.中评协及省评协规定的其他内容。

  三、报送材料

  1.《资产评估机构基本情况表》(附件2-1);

  2.《资产评估机构分支机构基本情况表》(附件2-2);

  3.《资产评估师及已备案的其他评估从业人员一览表》(附件2-3);

  4.《资产评估师年检表》(附件2-4);

  5.《资产评估师2021年信用信息申报表》(附件2-5);

  6.《2021年度非资产评估师合伙人(股东)登记表》(附件2-6);

  7.《首席评估师年度任职情况报告》(附件2-7);

  8.《资产评估机构累计职业风险基金账户信息表》(附件2-8);

  9.《未参加2022年资产评估师年检人员汇总表》(附件2-9),如申请转为非执业人员需同时提供《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表》(附件2-10)、《无财务业务遗留问题证明》(附件2-11)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10.《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信息表》(附件2-12);

  11.《资产评估业务报备管理系统使用情况表》(附件3-1);

  12.《资产评估师专职执业自查表》(附件3-2);

  13.《资产评估机构党建工作信息表》(附件4-1);

  14.《资产评估机构人员政治面貌信息情况表》(附件4-2);

  15.《山东省资产评估师继续教育学时顺延个人申请表》(附件5)。

  四、检查要求

  各资产评估机构应严格遵守年检工作的各项要求,认真开展自查、上报材料等工作,确保材料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时效性,并对所填写内容真实性负责,信息报备所需材料与年检材料一起报送。

  1.各评估机构及时通知本单位资产评估师,登录中评协行业管理平台“执业会员管理模块”,修改完善执业会员身份证号(15位升级18位)、党员状况、学历、工作经历等主要信息。

  对暂缓检查的资产评估师,待暂缓检查的事由消除后,6月30日前再按上述程序进行检查。

  2.为配合中评协做好2022年综合评价工作,《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信息表》(附件2-12)内有5张表格,请根据本所是否具有相关内容选择相应表格填写。

  3.为落实《加强资产评估行业联合监管若干措施》要求,配合《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业务报备管理办法》实施,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要求,我省于2022年1月4日正式启用由中评协开发的资产评估业务报备管理系统,新系统使用过程中如存在问题请填报《资产评估业务报备管理系统使用情况表》(附件3-1)

  4.无论是否建立党组织、有无党员,均须填报《资产评估机构党建工作信息表》(附件4-1)和《资产评估机构人员政治面貌信息情况表》(附件4-2),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请一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5.因故需要将继续教育学时顺延至下一年度的,请填写《山东省资产评估师继续教育学时顺延个人申请表》,由本人提供合理证明,但不得影响下一年度继续教育学时的完成。

  6.非2021年下半年备案成立的资产评估机构,业务收入报送为零者,省评协将对其执业的资产评估师业务开展情况进行追踪、检查。

  五、其他要求

  1.请各评估机构按照《关于报送2021年度资产评估行业财务报表及交纳2022年度会员会费有关工作的通知》(鲁评协[2021]86号)文件要求,在2022年2月15日前,将会费汇至省评协指定账户,如有差错需重新汇款(请在年检结束后,联系省评协财务退款)发票将在年检工作期间凭汇款回执领取。

  开户名称:山东省资产评估协会

  账 号:8112501012300551789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明湖支行

  2.请根据各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做好卫生防护的前提下参照年检时间安排表(附件)进行现场年检。所有表格一并提交纸质版,并注意签字和加盖公章。

  六、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年检时间:2022年2月17日至3月15日。

  2.年检地点:济南联勤宾馆(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38号)。

  3.联系人及电话:

  史 凯(执业会员) 0531-82990180;

  魏 浩(继续教育) 0531-82990190;

  刘姝君(会费收缴) 0531-82990182;

  张辛妹(行业党建) 0531-82990189;

  孙进超(行业监管) 0531-82990179;

  省评协QQ群: 182589554

  附件:年检时间安排表及相关表格

山东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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