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哈政规[2017]3号 2017-1-3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61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16]22号)精神,进一步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升产业竞争力,促进快递行业有序健康发展。 (二)发展目标。以解决制约快递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为导向,以“互联网+快递”为发展方向,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推动,安全为基、规范引领,创新驱动、协同发展”的基本原则,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拓展快递服务网络惠及范围;规范快递行业经营秩序,提稿寄递安全和服务水平,推动快递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将快递行业融入并衔接综合交通体系,促进其与特色农业、生产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等协同发展。到2020年,全市基本建成普惠城乡、技术先进、服务优质、安全高效、绿色节能的快递服务体系。 1.产业规模稳步增长。到2020年,全市快递企业年业务量力争达到2.5亿件,年业务收入力争达到40亿元。 2.企业实力明显增强。到2020年,在哈尔滨临空经济区规划建设国际国内航空快件分拨中心,在哈尔滨综合保税区建设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快件分拨中心,进一步提升中国北方电商物流仓储发寄中心对俄电商小包业务在全国的影响力,将哈尔滨打造成全国性对俄国际快件集散中心,引导、培育5至7家具有品牌竞争力的大型骨干快递企业。 3.服务水平大幅提升。实现县县有分拨中心、乡乡建网点、村村通快递,快递服务网点遍布城乡。各区县(市)之间同城快件实现24小时内投递,乡镇间同城快递实现36小时内投递,国际快递服务通达范围延伸至欧洲、北美,服务满意度稳步提高。 4.综合效益显著提高。到2020年,全市快递行业年均新增就业岗位1000个,当年支撑网络零售交易额突破400亿元,日均服务用户150万人次以上,有效降低商品流通成本。 二、重点任务 (一)培育壮大快递企业 1.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快递企业总部或区域中心落户哈尔滨,并在建设用地、税收等方面适当给予优惠政策扶持。(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发改委、市城乡规划局、市建委、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各区县市政府) 2.推动本土快递企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实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股、入股,迅速做大企业规模,多种形式整合市场,鼓励邮快合作、快快合作,整合终端网络资源,避免中小企业数量过多、低质竞争。(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省邮政公司哈分公司、各区县市政府) 3.提高行业科技应用和信息化水平。支持骨干快递企业在哈开展智能终端、自动分拣、冷链快递等技术装备应用工作。支持快递企业进行技术革新,完善信息化运营平台,实现实物网与信息网融合。鼓励和引导快递企业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充分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优化网络布局,提升管理效率,拓展产业空间;积极运用现代通信、网络技术,对业务受理、仓储管理、分拣配送、客户管理、安全监控、信息跟踪查询等生产管理环节进行全方位监测、分析;推广应用快件跟踪查询、信息处理、行业信息交互对接、快件时效管理、优仓优配等先进技术,提高企业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工信委、市安全局、省邮政公司哈分公司、各区县市政府) 4.推进快递业标准化建设。一是开展快递车辆标准化建设。并将其纳入城市配送车辆体系,促进快递车辆标准化、统一化、低碳化。支持快递企业采购新能源、清洁能源汽车作为快递运输车辆和快件投递配送车辆。二是开展快件集散中心标准化建设。积极引导企业贯彻各类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建设规范化快件集散中心。鼓励物流地产商为企业提供标准化快件集散交换中心设计、建设服务。(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省邮政公司哈分公司、各区县市政府) (二)推进相关产业协同发展 1.推动快递服务业与电子商务协同发展。支持快递进市场、进企业、进(建)仓储+配送,实现网络布局合理、仓配一体并进,及时为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快递服务。充分发挥快递支撑电子商务主渠道作用,鼓励快递企业向电子商务转型发展,在各城区建设电商快递综合服务体。支持快递企业加入电子商务协会,推动快递协会与电子商务协会加强交流与合作。鼓励快递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共同进驻电子商务快递园区,形成协同发展效应。(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省邮政公司哈分公司、各区县市政府) 2.推动快递业与制造业协同发展。鼓励快递企业发挥供应链管理优势,积极融入智能制造、个性化定制等制造业新领域。鼓励快递企业与本市汽车零件制造、医药制造等企业洽谈合作,把适合快递寄递的体积小、重量轻、批次多、数量少、附加值高的高精尖产品作为服务2025工业制造的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好、抓实、抓大。支持制造企业对外包服务环节依托快递网络开展综合集成制造和分销配送,构建产业发展新体系;支持快递企业根据制造业需求,加强功能整合和服务延伸,开发信息流、资金流、实物流融合型服务,构建安全高效、技术先进的快递服务体系;引导快递企业进驻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等制造业集聚区,依托生产要素集聚优势,创新服务产品和配送体系,提高产业配套协作水平。(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委、省邮政公司哈分公司) (三)构建完善服务网络 1.推进快递物流园区建设。将快递服务业规划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安排建设布局、用地规模和开发时序,预留快递服务业发展空间。结合哈尔滨市物流业“十三五”规划布局,按照企业集中布局、产业集群发展、资源集约利用、功能集合构建的原则,规划建设现代化快递专业园区,建设具备集中仓储、分拣处理、快速集散、统一配送等功能,辐射全省的大型快件集散交换中心,逐步形成产业聚集效应,并争取打造成为示范园区。(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发改委、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区县市政府) 2.实施快递“向下”工程。以扩大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应用,带动“快递向下”战略落实,推进农村快递网络化信息服务建设,引导快递企业为农村消费者提供普惠、便捷服务,为农民网商创收增效。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1号)精神,推动“快递+涉农电商平台”建设,推动快递企业深化与涉农电子商务企业的合作,搭建综合性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特色农产品电商运营服务中心。支持各区县(市)建设具有“快递+农产品+电商”功能的专业园区。鼓励快递企业之间、快递企业与交通部门、快递企业与社会网点开展合作,通过集中运输、搭载运输、代收代投,降低运输成本,提高运递效率。把“快递向下”作为精准扶贫的有效方式之一,推动快递企业深化与各类农业合作社、农业现代化企业、农副产品深加工企业和涉农电子商务企业的合作。鼓励快递企业为特色农产品提供包装、仓储、运输的标准化、定制化服务,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提供适应农业生产季节性特点的快递服务。鼓励传统邮政业进一步加快转型发展,支持邮政企业和快递企业创新合作模式,充分利用现有邮政网点优势,提高邮政基础设施利用效率。(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农委、省邮政公司哈分公司、各区县市政府) 3.开展快递“向外”工程。鼓励快递企业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快递业务。加强电子信息平台建设,推动企业信息平台与口岸监管、政务信息平台以及电子商务、公路、航空、铁路运输等服务链上下游企业信息平台对接。加大对快递企业“走出去”的服务力度,充分利用现有基础设施,邮政国际互换局和海关监管仓库的便利条件,探索建立“海外仓”。鼓励支持市内重点快递企业开拓欧洲、北美等海外市场,通过自建、合作、并购等方式建设跨境网络,开展跨境网购等寄递业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省邮政公司、哈尔滨海关、哈尔滨检验检疫局) 4.实施快递“上车、上船、上飞机”工程。支持快递企业与铁路、公路、水路、民航等运输企业合作。鼓励快递企业利用哈尔滨航空港的场地设施及业务平台,在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设立航空港国际快件监管中心专用接驳区,推动机场国际货运业务开通。支持快递企业增开哈尔滨至全国各地、世界中心城市的快件直达航路。支持快递企业包机、包舱运递快件。适时开展利用高铁动车运递快件试点。(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安全局、市邮政管理局、民航黑龙江监管局、哈尔滨铁路局、哈尔滨海关、哈尔滨检验检疫局) 5.推进快递企业与高等院校、社区开展合作。通过开办大学生创业平台、校园快递、社区快递,集散存贮分发站等方式,增加就业岗位,解决快递进校园、进社区难的问题。在师生数量较多的高等院校和中等以上社区提供面积适合的快件用房,满足快递服务需要,保障快件安全。推动“快递+教育”,在校企合作、人才引进培养、技能鉴定、课题研究、专家咨询等方面加强队伍建设,为勤工助学贫困大学生提供岗位,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机遇。(责任部门:市邮政管理局、市教育局、各区县市政府) 6.推进快递“进机关、进小区”工程。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管理单位等应当为快递企业收寄和投递快件提供通行、临时停车、代收、保管等便利服务。将智能快件箱等快递服务设施纳入公共服务设施规划,鼓励通过设立快件集中代收代投服务点、设置自助服务终端等形式,为快件收寄和投递提供便利和安全保障。(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建委、各区县市政府) 7.建立邮、快件通关绿色通道。建设国际快件监管中心,为进出境快件提供代理报关、报检、仓储、分装、分拣、发寄服务。建立进出境快件便捷通关机制,吸引对俄贸易快件在哈尔滨集散,扩大哈尔滨进出境快递物流规模,增强辐射能力。开辟机场、高铁动车快件便捷通道,优化作业流程,提供快件快速安检、配载、装卸、交接、通关一体化服务,探索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商品物流快递通关退税模式,推动多部门联合通关服务综合试点,实现航空与陆运方式无缝衔接,形成快件国内及进出境“绿色通道”。(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国税局、哈尔滨检验检疫局、民航黑龙江监管局、哈尔滨铁路局、哈尔滨海关、省邮政公司) (四)加强行业安全监管 1.建立市邮政业安全监管中心。加强政策保障,落实相关安全设施财政补贴,推动市邮政业安全监管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财政局、市邮政管理局) 2.实施寄递渠道安全监管“绿盾”工程。全面推进快递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落实邮政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规范等强制性标准。(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公安局) 3.推进“三项制度”落实。指导快递企业严格落实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项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充分运用现代信息及物联网技术,建立安全信息监管系统寄递数据库,适应反恐工作需要,保障寄递渠道安全。加强跨部门协作配合,提升安全监管及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国家安全局、市公安局) 三、政策措施 (一)深入推进简政放权 1.便利企业工商登记。深化快递行业商事制度改革,探索对快递企业实行同一工商登记机关管辖范围内“一照多址”模式。简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程序,精简企业分支机构、末端网点备案手续。凡取得省内经营快递业务资质的快递企业设立分公司、营业部等分支机构,可凭省邮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及所附分支机构名录,向分支机构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申请,统一办理工商执照。(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 2.发挥电子口岸等“一站式”平台优势。深入推进“单一窗口”综合服务体系建设,满足跨境电子商务检验检疫监管全备案、全申报管理要求,实现进出境快件便捷通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哈尔滨海关、哈尔滨检验检疫局) (二)优化快递市场环境 1.逐步完善邮政监管体系。充实监管力量,创新监管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提升市场监管能力。建立健全用户申诉与执法联通机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建立完善县(市)邮政管理体制,开展邮政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更好地履行快递行业发展、安全、服务监管职能。(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相关地方政府) 2.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发挥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加强诚信管理,利用“诚信哈尔滨”网站、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各部门门户网站发布企业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多部门联合建立违法失信主体“黑名单”及联合惩戒制度。完善社会舆论监督机制,加强对失信行为的披露和曝光,营造诚实守信的快递市场环境。按照“一企一档”的原则,建立快递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实行信息化管理;成立快递行业信用评定委员会,定期开展信用评定。(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快递行业协会) (三)健全法规规划体系 1.做好规划衔接。做好邮政业“十三五”规划,加强与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物流业规划、电子商务发展规划等规划的衔接。(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发改委、市城乡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 2.推进《哈尔滨市邮政条例》立法工作。根据《黑龙江省邮政条例》修订情况研究推进《哈尔滨市邮政条例》修订、立法工作,通过地方立法强化监管、堵塞漏洞。(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政府法制办) (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1.保障快递园区建设土地供应。将快递建设项目用地列入市、区县(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各区县(市)政府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中统筹安排快递专业类物流园区、快件集散中心等设施用地,在综合保税区、电子商务园区、物流园区建设中统筹安排与物流快递协同推进发展用地。鼓励利用现有园区建设符合规划的快递专业园区。(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建委、市邮政管理局、各区县市政府) 2.落实快递车辆通行政策。按照依法、高效、环保的原则,研究制定城市配送管理办法,在统一规范快递车辆的基础上,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对快递机动车辆、电动三轮车运输快件在市区通行、停靠、作业等方面提供相应的便利条件。(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 3.落实国家鼓励类服务业价格政策。快递企业用水、用电、用气、用热实行与一般工业同价。(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邮政管理局) 4.落实快递新能源车辆采购补贴政策。支持快递企业采购新能源、清洁能源汽车作为快递运输车辆和快递投递配送车辆,各级财政给予适当补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信委、市邮政管理局、各区县市政府) 5.落实国家税收政策。对快递企业投资购置使用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税收抵免政策。采取总分机构形式的省内跨地区经营快递企业可按相关规定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促进快递企业合理划分运输收入,按照国务院相关部署加快推进“营改增”改革,根据国家出台的相关税收政策规定推动快递企业产生的各类费用逐步列入可抵扣范围,对政策性因素导致税负加重的部分适当给予财政补助。鼓励快递企业推广使用手持税控终端开具普通发票,对购置手持税控终端成本可按规定在所得税税前扣除。(责任单位: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各区县市政府) 四、组织实施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加大支持力度,为快递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加强管理与促进发展相结合,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本意见落实工作的统筹协调、跟踪了解和督促检查工作。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2017年1月3日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