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贯彻落实云南省加快对接RCEP行动计划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楚政函〔2022〕7号 2022-04-11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现将《楚雄州贯彻落实云南省加快对接RCEP行动计划任务分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楚雄州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贯彻落实云南省加快对接RCEP行动计划任务分工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加快对接RCEP行动计划》,充分把握发展机遇,深化与RCEP成员国的经贸合作,促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拓展与RCEP成员国的贸易合作规模 (一)深挖贸易合作潜力。加强RCEP成员国市场开拓,深入挖掘RCEP成员国商品需求,深化与东盟国家贸易合作,以首年减税至零的商品和新增减税商品为重点,促进水果、蔬菜、花卉等特色农产品出口,加大机电产品、化工产品、新材料、新能源等出口。挖掘与日韩澳新贸易潜力,重点关注日韩市场新增减税商品,着力扩大松茸、花卉等农产品出口;拓展澳新贸易空间,提升高原特色农产品、化工产品等出口份额。有效利用国家进口支持政策,扩大高质量产品进口,提升产品供给质量,满足国内消费升级需求。(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能源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利用RCEP各成员国电子商务发展政策,鼓励生产型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支持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加强跨境电商企业孵化和人才培养。引导有实力企业与云南建投集团等企业合作,进驻老挝万象赛色塔综合开发区建设海外仓,加快发展面向RCEP市场的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拓展跨境电商在RCEP成员国产业布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商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大贸易主体培育。实施贸易市场主体倍增行动,吸引具有较强国际经营能力和海外市场优势的市场主体落地楚雄,鼓励委托出口企业开展自营出口业务。加快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推动外向型经济主体及业务向开放型平台集中。指导外贸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精准对接RCEP国家市场需求,提升“拓市场、抢订单”能力。(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投资促进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服务贸易与RCEP投资双向合作 (四)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积极推进运输服务、教育服务、金融保险、商业服务、文化服务、通信服务、建筑及相关服务等领域对接RCEP规则,推动旅游、文化、教育、传媒、中(彝)医药等服务贸易发展,积极培育通信、金融、信息等高附加值服务贸易。支持服务贸易企业建立面向RCEP国家的综合服务网络。(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教育体育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州投资促进局、人行楚雄州中心支行、楚雄银保监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拓展外商投资领域。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及时清理我州现行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RCEP外商投资领域不符的规定,加大对RCEP国家在高端制造和高新技术项目、现代农业项目、现代服务业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招商引资力度。(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州投资促进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积极推进对外经济合作。抓住RCEP合作机遇,在种植、农产品加工、农业技术、生态保护等领域,推动有实力的企业到RCEP国家进行基地化、园区化建设,重点推动建设一批农业科技示范项目,探索建设境外粮食、蔬菜、水果、花卉等农产品生产基地。推动对外承包工程向高技术、高附加值、高品质、高效益转型发展,全面提升“楚雄服务”和“楚雄制造”品牌影响力。(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外办,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创新产业合作模式。推动与RCEP国家产业链合作,开辟双向产业、资本、人才合作绿色通道,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探索高质量承接国外产业转移新模式。进一步加强技术交流合作,在RCEP国家合作建设一批农林科技示范园和联合研究中心,加强农产品种植技术输出。(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外办,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用活原产地区域累积规则。指导企业利用RCEP原产地区域累积规则优化供应链,降低生产成本,建立更精密更完善的产业链分工体系。利用RCEP背对背原产地规则开展分销业务,扩大区域内原材料、零部件等中间品生产和采购规模。(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商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着力打造面向RCEP高水平开放合作平台 (九)提升园区开放水平。依托楚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云南禄丰产业园、云南武定产业园2个省级开发区,积极争取与RCEP国家搭建经贸合作区,布局跨境化工新材料产业、生物医药、硅光伏产业、绿色钛产业、绿色钒钛、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链,促进国际产能合作。(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商务局,楚雄市、禄丰市、武定县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用好现有会展平台。借助中国—南亚博览会、南亚东南亚国家商品展暨投资贸易洽谈会、进博会、广交会等展会平台,组织开展楚雄绿色名优产品推介,多渠道开展贸易投资洽谈活动,不断扩大楚雄品牌影响力。(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商务局、州外办、州投资促进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加强企业指导服务。梳理与RCEP实施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商务、税务、金融、物流等政策研究,为广大企业走向RCEP其他成员国市场和RCEP其他成员国企业进入楚雄市场提供专业化服务。(责任单位:州司法局、州商务局、州金融办、州税务局、人行楚雄州中心支行、楚雄银保监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持续提升便利化水平 (十二)提升跨境物流便利化水平。以完善内联外通枢纽功能、打造战略枢纽为重点,全面对接RCEP规则,加快推进中老铁路国际班列、中缅印度洋新通道等重点项目建设。推动跨境多式联运、跨境甩挂运输、集装化运输、“点对点”直达货运列车等发展。支持具备较强跨境物流经营实力和境外资源整合能力的物流信息交易平台运营企业延伸拓展面向RCEP国家的跨境物流信息服务业务。(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交通运输局、州商务局,昆明铁路局广通车务段,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提升自然人移动便利化水平。加快落实RCEP中涉及移民管理领域的约束性义务清单,研究出台RCEP其他成员国商务访问者、公司内部流动人员、合同服务提供者、安装和服务人员、随行配偶及家属等自然人临时入境的便利化措施,为RCEP其他成员国高层次人才入境及停居留提供便利。积极配合国家推进与缅甸、越南等周边国家签署跨境人力资源合作协议,推动开展职业资格国际互认。(责任单位:州公安局、州教育体育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商务局、州外办,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十四)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进与周边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完善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持续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开展地理标志与专利、商标等多类型知识产权协同运用。加强与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的沟通联系,强化海外知识产权纠纷预警防范。(责任单位:州市场监管局、州知识产权局、州商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建立国际争端解决机制。支持与RCEP其他成员国开展法律事务合作,促进仲裁、调解、公证、鉴定等法律服务多元化,支持市场主体依法选择商事纠纷解决方式。常态化开展RCEP国家贸易摩擦信息收集、预测和预警工作,提升企业海外风险防范能力。加强涉外律师人才培养,组建适应RCEP国家的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库。(责任单位:州司法局、州商务局、州外办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由州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RCEP跨部门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强化部门间协同配合。持续开展RCEP“一国一策”“一品一策”规则研究和探索实践,及时反映RCEP对我州贸易投资领域以及相关行业的影响与挑战。各县市要依据本行动计划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合力推动RCEP落地见效。(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直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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