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塔城地区税务局关于废止《塔城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塔城地区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号 2023-3-24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2号),《国家税务总局塔城地区税务局关于发布<塔城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公告》(塔税公告〔2018〕2号)自2023年4月1日起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塔城地区税务局 2023年3月24日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塔城地区税务局关于废止<塔城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公告》(新疆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2号),《国家税务总局塔城地区税务局关于发布<塔城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公告》(塔税公告〔2018〕2号)自2023年4月1日起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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