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塔城地区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塔城地区税务局关于废止《塔城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公告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3-03-24
摘要:根据新疆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2号,《国家税务总局塔城地区税务局关于发布<塔城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公告》(塔税公告〔2018〕2号)自2023年4月1日起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塔城地区税务局关于废止《塔城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塔城地区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号       2023-3-24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2号),《国家税务总局塔城地区税务局关于发布<塔城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公告》(塔税公告〔2018〕2号)自2023年4月1日起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塔城地区税务局

2023年3月24日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塔城地区税务局关于废止<塔城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公告》(新疆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2号),《国家税务总局塔城地区税务局关于发布<塔城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公告》(塔税公告〔2018〕2号)自2023年4月1日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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