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的气暖费,收取时按户收取,支付时气暖公司对企业开据一张发票。 请问: 2、郑州市对此项费用有何规定? 3、听说代收的天然气费可以不交税,税务局认可,是否属实? 1、企业收取的气暖费用可否做为代收费。 代收费用是指按政府规定代政府收取的市政费用,对此类代收资金,房地产企业不作为自己的营业收入,而是作为代收费用处理。房地产企业代收费用是不存在为收取这部分费用而发生相关的资金支出,即代收费用是没有对应的成本支出。 如果提问题的房地产企业是代暖气公司收取使用暖气费用,按照《全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暖气公司应该为缴纳费用的消费者开具一户一票,则代收费用的房地产企业将发票交给实际交费的业主。则可以做为代收费用。如果将发票开具给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不能视为代收费用,应视为房地产企业发生的费用。 2、郑州市对此项费用有何规定。 3、听说代收的天然气费可以不交税,税务局认可,是否属实? 如果物业管理公司对代收行为另外收取的手续费,是要缴纳营业税的。但是上述文件只是对物业管理公司,对房地产公司没有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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