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 述] 本文以为新修订后的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存在普通征税人购进增值税免税农产品进项税抵扣不充沛等弊端,并提出了相应意见。 一、问 题 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至今已一年多了,笔者以为其存在以下几个效果。 1.普通征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抵扣不充沛或链条断裂 首先,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则:增值税普通征税人的基本税率为17%;购进农产品准予依照卖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这意味着以农产品为主要原料的普通征税人,较其他普通征税人要多担负4%的流转税(由于普通征税人购进非农产品原料,可按17%的税率计算进项税抵扣)。正由于这种抵扣的不充沛,形成企业税负不公,肯定会使以农产品加工为主的普通征税人企业增加对农产品的需求,寻觅工业替代品,从而不利于农业消费的开展与维护。 其次,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则:农业消费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普通征税人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其进项税不得从销项税中扣除。这样普通征税人中的农业消费公司(或企业)投入到农产品消费进程中的外购工业品所担负的增值税得不到扣除,招致了农业消费范围增值税抵扣链条的断裂。随着农药、化肥等农业消费资料的不时投入,这类农业消费者本钱不时添加,市场竞争力日益削弱。 从国度角度看,农产品销售免征增值税,却可按13%的税率计算进项税抵扣,增添了国度税源。加之农产品仅凭收买发票计算进项税抵扣,增大了税收征管难度和税收流失的能够。 2.对接受劳务的处置不分歧 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则:普通征税人接受委托加工和修缮修配劳务时,支付的加工费、修缮费可按增值税应税劳务17%的税率计算进项税抵扣。异样是普通征税人,购进和销售增值税应税货物时支付的运输费,实质上也是接受运输企业提供劳务支付的报酬,却只能按特定运输发票载明的运费和树立基金的7%计算进项税抵扣。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及购进或销售增值税非应税货物、免税货物的运输费更是不能计算任何抵扣。例如普通征税人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资料一批,支付乙企业加工费10000元,另支付某公营运输公司资料往复运费1200元(含运输途中的装卸费、保险费200元),则甲企业接受乙企业加工劳务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0000×17%=1700元;接受运输公司运输劳务可抵扣的进项税为(1200-200)×7%=70元;而接受装卸和保险劳务不能计算任何抵扣。若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的资料为增值税非应税或免税货物,则甲企业可抵扣的进项税只能为10000×17%=1700元。可见,普通征税人在委托加工存货时,对异样是构成存货本钱的运输费和其他增值税非应税劳务费,不能与存货的卖价和委托加工费一样,按均等税率计算进项税抵扣。这就形成对异样是接受劳务的税务处置不分歧。此外,现行税法将修缮、修配以外的诸多劳务(如运输、效劳、修建等)列入营业税应税劳务,扫除在增值税范围之外,普通征税人接受此类劳务不能计算任何抵扣。但运输企业按3%征收营业税,而普通征税人接受运输企业劳务支付的运输费却可按7%抵扣增值税销项税,不只轻易混杂增值税与营业税的界限,也使国度损失了近4%的税收。 3.工程作业行业流转税重复征收,税负较重 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答应 普通征税人将置办固定资产的进项税列入增值税的抵扣范围,推进了我国增值税由“消费型”向“消费型”的转变。但工程作业行业属于营业税范围,其置办机器设备的进项税是得不就任何抵扣的。同时,《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则:“关于征税人从事修建、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如何结算,其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原资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由于工程作业耗用的“原资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属于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它们在流转进程中曾经征收了增值税,从而在征收营业税时肯定会形成流转税的重复征收。这样,无疑减轻了工程作业行业的税收担负。 二、建 议 1.增加增值税减免优惠范围,以维持农产品与其他货物增值扣税链条的完整性 正是由于“农业消费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思考 到以农产品加工为主的企业进项税抵扣缺乏,税负较重,国度才答应 “购进免税农产品准予依照卖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虽然如此,如前所述,依然形成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农业消费者税负不公。所以国度不如直接增加增值税减免优惠范围,对普通征税人农业消费公司或企业,销售自产农产品按基本税率征收增值税,其用于消费农产品购入物资的进项税也可以按同一税率停止抵扣。这样,由于农业消费公司或企业销售的农产品可以和其他行业按同一税率抵扣,推销商也情愿到这类农业公司推销农产品,进而有助于农业消费的稳固和开展。而对中小农户销售自产农产品确实应归入增值税免征范围的,国度可以改“直接减免”为“先征后返”,或给予适当财政补贴。 2.扩展增值税范围,将交通运输和工程作业等行业归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在增值税征管进程中,不论是对接受劳务的处置不分歧,还是工程作业行业的重复征税,主要症结都在于增值税适用范围过窄。正是由于增值税征税范围过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其他效果:(1)招致增值税货物销售与营业税应税劳务之间抵扣链条的“中缀”,削弱了增值税经过“环环相扣”的抵扣链条发扬其对各环节的内在制约作用。如工程作业行业未归入增值税征税范围,这类企业不需求停止税收抵扣,外购资料时讨取增值税发票的积极性不高,所以对该类企业失掉了税收制约作用。(2)链条“中缀”处的征税范围难以划分,是征增值税还是营业税,税企之间、税务机关之间轻易出现争议,加大了税收征管的难度。(3)增值税已税货物进入营业税应税劳务的征税环节时,其已征增值税得不到扣除,却又全额课征营业税,因此重复征税效果严重。(4)由于增值税与营业税的计税依据、计算方法、税率等方面不同,使得处在商品流通不同环节的增值税征税人与营业税征税人的税负不公,等等。所以,应该进一步扩展增值税范围,把那些与货物买卖亲密相连的效劳业如交通运输、工程作业等行业归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推行一致的流转税征收方法。 3.协调增值税与营业税两个税种之间的关联,一致相关税率 增值税革新有一个逐渐渐进的进程。我国目前在市场经济不够成熟、税收征管体制不够完善的条件下,树立一套税率高度一致、每个增值环节征收到位、掩盖整个流通范围的增值税课征体系有一定的难度。但企业在市场经济中作为独立的征税主体迫切需求一个公允的税负环境。因此,在现有条件下,我们必需避繁就简,理顺好增值税与营业税的关系,在确保国度税收平安的基础上,对同一性质的征税行为尽量兼并税种,一致税率,公允税负,给征税人营建一个公允合理的税收环境,完成税收征管的迷信高效。 主要文献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S].2008. [2]国度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治理 中心.税法(Ⅰ)[M].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2008. [3]国度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治理 中心.税收相关法律[M].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2008. [4]中华会计网校.税法(Ⅰ)应试指南[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5]毛夏鸾,叶青.税务会计学[M].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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