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优惠备案事项、流程汇总

来源: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作者: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人气: 时间:2017-02-21
摘要:事项名称:增值税优惠备案 设立依据: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6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货车修理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1〕54号

6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外经贸部关于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项目在华采购物资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2号

6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铂金及其制品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86号

6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

65.《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

66.《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黄金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42号

6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拍卖行取得的拍卖收入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40号

68.《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

69.《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税控收款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167号

70.《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

7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部分增值税优惠政策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8号

7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收减免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3号

7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1.0版)〉相关表证单书的通知》(税总发〔2014〕109号

7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81号

•申请条件:

符合增值税优惠条件的纳税人,可在首次享受减免税的申报阶段或在申报征期后的其他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优惠备案。

•办理材料:

1.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10503,政策依据:财税〔2012〕75号),应报送:《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蔬菜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10504,政策依据:财税〔2011〕137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3.救灾救济粮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11606,政策依据:财税字〔1999〕198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救灾救济粮的单位、供应数量等有关证明资料。

4.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11701,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国税委托地税代征),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房管部门出具的自建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房产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出售住房合同及收入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为了配合国家住房制度改革,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出售住房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11702,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国税委托地税代征),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房改批文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出售住房合同及收入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11703,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国税委托地税代征),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3)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交易双方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出租公共租赁住房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11704,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8.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增值税(减免性质代码:01011705,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国税委托地税代征),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扣减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11805,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10.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11806,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师(含)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1.军转干部从事个体经营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11807,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师(含)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查验)。

12.企业招用退役士兵扣减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11808,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3)劳动合同(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工资发放清单。

(5)企业与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费清单。

(6)企业与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查验)。

(7)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本年度在企业工作时间表。

13.企业安置随军家属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11809,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军(含)以上政治和后勤机关共同出具的加盖部队公章的“安置随军家属达到规定比例企业”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师(含)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5)工资发放清单。

(6)社会保险费缴纳清单。

(7)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查验)。

(8)安置随军家属名单。

(9)职工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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