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文化事业单位转制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103215、01103216、01103217,政策依据: 财税〔2011〕3号、财税〔2011〕27号、财税〔2011〕120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转制方案批复函原件及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核销事业编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的证明。 (5)同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按企业办法参加社会保险制度的证明。 (6)相关部门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85.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103220,政策依据:财税〔2013〕87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86.动漫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103222,政策依据:财税〔2013〕98号),应报送: (1)《税务资格备案表》2份。 (2)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7.电影产业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103224,政策依据:财税〔2014〕85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部门(包括中央、省、地市及县级)批准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的电影集团公司(含成员企业)、电影制片厂及其他电影企业的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88.转制文化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103225,政策依据:财税〔2014〕84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转制方案批复函原件及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核销事业编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的证明。 (5)同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按企业办法参加社会保险制度的证明。 (6)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89.有线电视基本收视费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103226,政策依据:财税〔2014〕85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90.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在自己的场所提供文化体育服务取得的第一道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103227,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取得收入的相关证明材料。 91.寺院、宫观、清真寺和教堂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103228,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取得收入的相关证明材料。 92.科普单位的门票收入,以及县级及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103229,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科技部门对科普活动、科普基地认定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93.个人转让著作权免征增值税(减免性质代码:01103230,政策依据: 财税〔2016〕36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4.飞机维修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120401,政策依据:财税〔2000〕102号),应报送: (1)《税务资格备案表》2份。 (2)从事飞机维修劳务的相关资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95.军队空余房产租赁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120706,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军队空闲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96.铁路货车修理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121301,政策依据:财税〔2001〕54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证明为铁路系统内部单位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97.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121310,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98.管道运输服务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121311,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应报送: (1)《税务资格备案表》2份。 (2)管道运输服务业务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99.国家商品储备管理单位及其直属企业承担商品储备任务,从中央或者地方财政取得的利息补贴收入和价差补贴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122601,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100.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123406,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取得收入的相关证明材料。 101.无偿援助项目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124302,政策依据:财税〔2002〕2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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