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铂金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129901,政策依据:财税〔2003〕86号),应报送: (1)《税务资格备案表》2份。 (2)国内生产企业自产自销铂金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上海黄金交易所开具的《上海黄金交易所发票》结算联(查验)。 103.已使用固定资产减征增值税(减免性质代码:01129902、01129924,政策依据: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104.黄金交易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129907、01129916,政策依据:财税〔2002〕142号、财税〔2000〕3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伴生金含量的有效证明。 105.拍卖货物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129911,政策依据:国税发〔1999〕40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减免税申请报告。 106.购置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抵减增值税(减免性质代码:01129914、01129917,政策依据:财税〔2012〕15号、财税〔2004〕167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技术维护费发票。 107.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129927,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108.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让、转让或收回自然资源使用权(不含土地使用权)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129928,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109.行政单位之外的其他单位收取的符合条件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129931,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政府性基金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所收款项已经全部上缴财政的缴款书原件及复印件。 (5)已开具票据存根。 110.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计算应纳增值税(减免性质代码:01129932,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公路经营企业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公路经营企业收取的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相关证明材料。 111.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129999,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112.避孕药品和用具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129999,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113.古旧图书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129999,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114.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12999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115.血站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129999,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116.医疗卫生机构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129999,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117.邮政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129999,政策依据:财税〔2016〕39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118.美国ABS船级社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129999,政策依据:财税〔2016〕39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119.光伏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129999,政策依据:财税〔2016〕81号),应报送: (1)《税务资格备案表》2份。 (2)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的相关材料。 •办理地点及时间:宁波市辖区内国税机关各办税服务厅(具体地址及办公时间) •办理期限:即办 •联系电话:12366 •办理流程:纳税人→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受理 •纳税人注意事项: (一)税务机关对备案类减免税的审核是对纳税人提供资料完整性的审核,不改变纳税人真实申报责任,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二)每一个纳税期内,拍卖行发生拍卖免税货物业务,均应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履行免税备案手续。 (三)纳税人提交的备案资料内容发生变化,如仍符合减免税规定,应在发生变化的次月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变更备案。如不再符合减免税规定,应当停止享受减免税,按照规定进行纳税申报。 (四)纳税人实际经营情况不符合减免税规定条件的或者采用欺骗手段获取减免税的、享受减免税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的,以及未按照《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规定履行相关程序自行减免税的,税务机关依照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纳税人在符合减免税资质条件期间,备案材料一次性报备,在政策存续期可一直享受。 (六)纳税人享受备案类减免税的,对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材料需留存备查。 (七)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八)纳税人享受增值税免税所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九)该事项属于“全市通办”项目。 |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