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人所得税法对境外人士包括港澳台人士是否还有优惠安排?

来源:财政部 作者:税政司 人气: 时间:2018-09-30
摘要:财政部 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 2018年9月30日 财政部税政司 记者: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将我国个人所得税居民纳税人判定标准由满一年调整为满183天。请问下一步在实施该法时,对境外人士包括港澳台人士是否还有优惠安排? 答: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财政部 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

2018年9月30日           财政部税政司

  记者: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将我国个人所得税居民纳税人判定标准由满一年调整为满183天。请问下一步在实施该法时,对境外人士包括港澳台人士是否还有优惠安排?

  答: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境外人士纳税问题有特殊优惠规定,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居住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可以只就由中国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境外支付的部分不需要在中国境内缴纳个人所得税。

  为保持政策稳定性,下一步在落实新个人所得税法时,将考虑继续对境外人士包括港澳台人士作出优惠安排。

  相关解读——

  新个税法下,外籍个人有望享受“国民待遇”<正和税友>

  海外派遣人员个人所得税主要政策梳理

  外籍员工2018年10-12月“过渡期”还能享受个人所得税“附加减除费用”?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