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佛山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调整我市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9-09-27
摘要:经佛山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市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从2019年10月1日起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统一调整为我省第二类片区上上年度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

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佛山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调整我市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市医疗保障局各分局,各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各区税务局,各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经佛山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市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从2019年10月1日起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统一调整为我省第二类片区上上年度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2019年10-12月的缴费基数调整为5166元。

  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为5626元。

  如有新政策,以最新出台政策为准。

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佛山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9年9月27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