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总工会 启东市税务局关于落实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通知 启工发[2020]34号 2020-06-28 各镇、园区、街道工会,各系统工会,各直属工会,各相关企业工会: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总工会《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落实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通知》(苏工办〔2020〕22号)文件精神,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增强小微企业获得感,现就我市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明确如下: 一、实施范围 1.对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的,不超过30万元)按规定免征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继续暂缓收缴工会经费,执行时间至2021年12月31日。 2.对暂缓收缴工会经费范围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小微企业,实行工会经费收缴后再全额返还的支持政策。 二、返还认定 小微企业以独立法人单位进行认定,非独立法人单位以所属的独立法人单位进行认定。实行返还期前界定,即:以2019年数据认定为小微企业的,享受2020年工会经费全额返还;以2020年数据认定为小微企业的,享受2021年工会经费全额返还。 返还经费是指所属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工会经费。 三、返还操作 (一)返还方式。相关小微企业先依法申报上缴工会经费,再由市总工会定期进行返还。为简化小微企业返还手续,方便操作和提高返还效率,市总工会根据从相关部门取得的数据与税务部门联合认定,对满足条件的小微企业不需要办理认定手续,上缴的工会经费直接返还至原上缴账户。 (二)返还时间。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半年返还一次,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2021年2月、2021年8月和2022年2月。 (三)疑义审核。市总工会对小微企业认定数据有疑义的,或企业对未纳入小微企业标准有疑义的,由企业提供相关资料交市总工会进行认定审核。提供资料包括(需盖企业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上年度12月养老保险缴费申报表(显示缴费人数),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 3.25人以上企业工会需提供《工会法人资格证书》或上一级工会批准其成立的批复文件复印件。 4.25人以上企业工会应单独开户,需提供企业工会银行账号。 5.《启东市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认定审核表》。 市总工会财务资产管理部联系电话0513-68205011;地址:启东市政府主楼1413室。 市税务局社保和非税股联系电话83310615;地址:牡丹江路915号财税大楼8楼东。 启东市总工会 启东市税务局 2020年6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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