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税发[2022]44号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税收政策措施》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2-05-29
摘要:加快落实中小微企业、六大行业以及扩围行业的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一次性退还存量,按月及时退好增量,确保应退尽退。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辅导,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确保退得快、退得好。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税收政策措施》的通知

陕税发[2022]44号         2022-5-29

国家税务总局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税务局,省局各派出机构、局内各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稳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稳住经济大盘的工作部署,抢抓国家政策机遇,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助力全省经济稳增长,省局制定了《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税收政策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扛牢责任,迅速抓好贯彻落实。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2022年5月29日

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税收政策措施

  一、加大新的组合式税费政策支持力度,着力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一)快准稳好退到位。加快落实中小微企业、六大行业以及扩围行业的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一次性退还存量,按月及时退好增量,确保应退尽退。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辅导,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确保退得快、退得好。

  (二)精准落实免到位。加快落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交通运输服务免征增值税等优惠政策,推行系统提醒、自动计算、便捷享受,确保应享尽享。

  (三)全面快捷减到位。顶格减征“六税两费”,加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力度,提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大力推行“陕速办”,拓展弹窗提醒、一键通达功能,推动政策直达快享。

  (四)加大力度缓到位。积极落实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依法从速办理困难企业缓缴税款业务,暂停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预缴增值税,缓解企业经营资金压力。

  二、稳项目建设,促进扩大投资

  (五)服务重点项目建设。深化“税务管家”服务制度,对重点项目、招商引资项目、“秦创原”企业等提供一对一、个性化、全周期的税收服务,着力提升工作质效,推动重点项目尽早落地投产。

  (六)鼓励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对企业从事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落实投资经营所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强化基础设施保障。

  (七)推动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用好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强化与发改部门的沟通协作,把握政策机遇,加大落实力度,增强我省重大优势特色产业招商引资吸引力和发展动能。

  三、稳农业生产,促进乡村振兴

  (八)支持农村基础设施投资。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免征增值税,其新建项目落实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对农村电网维护费免征增值税,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等,持续改善农村发展条件。

  (九)推动农业产业发展。落实支持土地流转的税收政策,对农林牧渔业以及种子、化肥、农机服务等按规定减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着力稳定农业生产,确保粮食安全。

  (十)促进农民增收致富。落实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易地扶贫搬迁等税收优惠政策,对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进一步增加农民收入,提升消费能力。

  四、稳工业经济,助推高质量发展

  (十一)大力支持制造业发展。加大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力度,落实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依法缓缴税费,全力稳定工业经济增长。

  (十二)大力支持能源产业发展。落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鼓励能源企业加大开采设备投入。对企业用于节能环保、安全生产的设备,落实好投资抵免政策。加大对重大能源项目的税收支持和服务力度,积极推动能源企业扩产能、深加工。

  (十三)推动企业科技创新。发挥双创税收政策的激励作用,积极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技术转让、高新技术企业、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税费优惠政策,激发创新活力,推动创新发展。

  (十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大力支持“秦创原”发展,落实税务支持“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发展的十五条措施、支持创新创业生态优化和技术成果转化三年行动方案,加快产业升级步伐。

  五、稳小微企业,保市场主体

  (十五)减轻税费负担。全面落实小微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帮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降低成本、渡过难关,充分发挥其繁荣经济、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作用。

  (十六)鼓励信贷支持。对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对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按规定落实贷款损失准备金、贷款损失税前扣除政策,推动普惠金融发展。

  (十七)缓解资金压力。强化纳税信用评价结果运用,深化“税银互动”,持续强化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扩大普惠面,丰富产品线,以税促信、以信换贷、以贷扶微,尽最大可能满足企业融资需求。

  六、稳社会就业,切实改善民生

  (十八)促进创业就业。对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和退役士兵落实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顶格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所得税,促进自主创业和企业吸纳就业,以业安人,以业稳人。

  (十九)加大稳岗支持力度。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失业保险费率政策。

  (二十)助力民生保障。对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按照规定给予减免。对旅游、住宿、餐饮、会展、商贸流通、交通运输、教育培训、文艺演出、影视剧院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民生行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水利建设基金。

  (二十一)促进居民消费。全面落实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等政策,减轻个人税收负担,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和升级。对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减按0.5%征收增值税,将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延续至2022年年底,落实乘用车减征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

  七、稳外资外贸,推动开放发展

  (二十二)压缩出口退税办理时限。有针对性加强出口退税政策辅导,积极推行出口退税无纸化管理,简化办理流程,将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由7个工作日压缩至6个工作日,确保企业退税资金快速到账。

  (二十三)精简涉税资料报送。精简出口退(免)税申报事项资料,在委托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环节,取消报送代理出口协议副本、复印件;在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免)税申报环节,取消报送融资租赁合同原件;在来料加工委托加工出口货物的免税核销环节,取消报送加工费普通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二十四)推进陆地启运港试点。打通电子税务局、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出口退(免)税在线申报系统和“金税三期”出口退税子系统,优化数据交换和服务协同机制,保障出口企业陆路启运港退税业务办理流畅和便利,促进我省开放型枢纽建设。

  (二十五)促进国际国内“双循环”。推进综合保税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试点政策继续扩围,实现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无缝衔接。落实跨境电商零售免税政策,加快跨境电商综试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促进跨境电商出口贸易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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