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定安县税务局关于提供税收事先裁定服务事项的通告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22-08-15
摘要:税收事先裁定性质为纳税服务,属于纳税服务事项。纳税人遇到下列三种类型问题时可向我局提出服务申请:第一类是纳税人或相关人对预期发生纳税业务的政策适用和税款测算等事项;第二类是纳税人对已经发生纳税业务政策适用、税款测算等事项;第三类是纳税人对已办结申报缴纳税款但对政策适用、税款金额有疑问。

国家税务总局定安县税务局关于提供税收事先裁定服务事项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提升税收政策适用的确定性、稳定性,打造公平透明、可预期、法治化税收营商环境,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我局决定为定安县广大纳税人提供税收事先裁定服务事项,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税收事先裁定性质为纳税服务,属于纳税服务事项。纳税人遇到下列三种类型问题时可向我局提出服务申请:第一类是纳税人或相关人(以下统称“纳税人”)对预期发生纳税业务的政策适用和税款测算等事项;第二类是纳税人对已经发生纳税业务政策适用、税款测算等事项;第三类是纳税人对已办结申报缴纳税款但对政策适用、税款金额有疑问。

  二、申请途径。纳税人应通过来函等书面方式提出裁定事项申请,来电、口头等非书面方式提出申请的应一并提交书面材料。

  三、裁定意见由纳税人自行选择是否遵照执行,裁定意见本身不具有可复议性或可诉性。

  四、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依据税法确定,纳税人申请事先裁定不影响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定安县税务局

202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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