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02]156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险种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02-10-10
摘要: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94]财税字第002号)和《关于人寿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18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决定对下列保险公司开办的符合免税条件的下列险种免征营业税,具体免税险种见附件。

  (二十一)友邦附加永安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二十二)友邦康华两全保险

  (二十三)友邦金锁抵押贷款定期寿险

  (二十四)友邦安居宝抵押贷款定期寿险

  (二十五)友邦金色年华两全保险(分红型)

  (二十六)友邦金色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二十七)友邦理财宝十年期两全保险(分红型)

  (二十八)友邦理财宝二十年期两全保险(分红型)

  (二十九)友邦附加豁免保费及预支保险金定期寿险

  (三十)友邦附加儿童寿险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三十一)友邦附加儿童定寿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三十二)友邦附加十八儿童寿险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三十三)友邦金安年金保险

  (三十四)友邦金泰年金保险

  (三十五)友邦金祥年金保险

  (三十六)友邦明日之星年金保险

  (三十七)附加天之英才高中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

  (三十八)附加天之娇子大学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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