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简易征收项目汇总(及时更新)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2-11-10
摘要:一般纳税人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依据增值税计税原理结合进项抵扣的相关文件规定,可按项目选择计税方法的房地产、建筑等项目,该项目的计税方法一经选择,不得中途变更)。

税屋提示:参考2023年6月版本——56项增值税简易计税项目政策适用总览


2013年之前的政策解读——

在增值税的征收过程中,一般纳税人由于固定税率(17%,13%,11%,6%)的束缚,同一行业不同纳税人之间的业务模式不同,造成税负不同,影响了企业间的公平竞争原则。实际工作中,有些企业可以抵扣的项目不够,造成税率高于同行业税负,考虑到要减轻纳税人税负,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根据相关规定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式。针对无法提供可抵扣进项的企业,简易征收实际上就是一种税收优惠方式。

一.3%征收率项目
1.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轨道交通、出租车),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附件二第一条第五款。

2. 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以试点实施之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试点期间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若干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2]53号)第四条

3. 被认定为动漫企业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者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自试点开始实施之日至2012年12月31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需提醒纳税人注意的是:本次扩大简易计税方法的范围仅仅是政策的过渡,动漫企业选择期间为2012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若干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2]53号)第二条

4. 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可以选择简易办法按照生物制品销售额和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药品经营企业,是指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获准从事生物制品经营的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企业。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0号)第一条

二.4%征收率项目
5.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一款

6.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可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第一条

7.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可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第二条

8. 一般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二款

9. 寄售商店一般纳税人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暂按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号)第二条第四款

10. 典当业一般纳税人销售死当物品,暂按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四款

11. 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一般纳税人零售的免税品,暂按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免税商店进口的商品免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国内销售环节是是征税的,因为其进口环节是免税的无法取得进项税额,无法按照一般计税方法核算,故采用简易办法按照4%税率征收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四款

12. 对拍卖行一般纳税人受托拍卖增值税应税货物,向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应当按照4%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拍卖行取得的拍卖收入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40号)第一条

三.6%征收率项目
13 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电力,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三款

14.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三款

15.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三款

16.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三款

17.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来水,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三款

18.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三款

19.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可以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但不得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应非临床用血增值税政策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456号)第二条。

最新政策(2013年之后)——

“营改增”试点后,部分试点纳税人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适用征收率3%。笔者研读相关文件,认为试点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需注意以下事项。

何种情况下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 附件1《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把简易计税方法与一般计税方法并举,单列一节,显然意味着决策层对简易计税方法的重视,体现了国家减轻纳税人负担战略意图。

小规模纳税人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不存在选择问题。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一般纳税人通常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但提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根据财税〔2013〕37号文件附件2《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有两种情况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一是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二是试点实施之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

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是否节税
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目的在于节税。这就需要准确计算未来36个月内究竟有多少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因为一经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就36个月内不得变更。

假设某客运A公司是8月1日后新成立的,新公司肯定要购进大批运营车辆,运营过程中还要消耗油料(新车基本不用维修,因此不予考虑),购进车辆和油料都可以取得进项税额发票,且抵扣额巨大,显然,按一般计税方法,相当一段时间内销项税额将会小于进项税额,有很多进项税额留抵。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肯定不合适。

假设客运B公司在试点前就已运营,车辆已饱和,不需再购置,进项税额主要就是油料和维修。如果其每月不含税销售额为100万元,油料和维修的进项税额5万元,交通运输服务的增值税税率为11%,则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应纳100×11%-5=6(万元),而按简易计税方法仅纳100×3%=3(万元),显然,选
择简易计税方法更合算。

既然B公司已经运营一段时间,就应该认真统计此前的票价收入、油耗以及维修开支水平,从而可大致预测出未来36个月的相应情况。从而决定是否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上述以公共运输服务行业举例。但若是租赁行业,且承租方与出租方有关联,承租方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进项抵扣,那就要通盘考虑是否节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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