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将第29号公告中有关黄金矿砂标准调整为新的金精矿标准[全文废止] 海关总署公告[2013]16号 2013-3-25 税屋提示——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79号 海关总署关于明确进口黄金税收政策中黄金矿砂执行现行金精矿标准的公告,自2021年10月9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其他相关事项,仍按照第29号公告的有关规定办理。 本公告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税 屋附件:金精矿标准(YS T 3004-2011) 海关总署 2013年3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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