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令第78号解读: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制定《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来源:财政部 作者:财政部 人气: 时间:2015-11-02
摘要:建立健全政府会计标准体系夯实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基础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制定《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为了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政府会计改革,构建统一、科学、规范的政府会计标准体系和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
建立健全政府会计标准体系夯实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基础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制定《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为了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政府会计改革,构建统一、科学、规范的政府会计标准体系和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20151023日,楼继伟部长签署财政部令第78公布《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下称《基本准则》),自201711日起施行。近日,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基本准则》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制定出台《基本准则》的背景。

  答:多年来,我国在政府会计领域实行的是以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的预算会计标准体系,主要包括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制度等。这一体系是适应财政预算管理的要求建立和逐步发展起来的,为财政资金的运行管理和宏观经济决策发挥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然而,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预算会计标准体系难以适应新形势新情况的需要,主要表现为:一是不能如实反映政府“家底”,不利于政府加强资产负债管理;二是不能客观反映政府运行成本,不利于科学评价政府的运营绩效;三是缺乏统一、规范的政府会计标准体系,不能提供信息准确完整的政府财务报告。近年来,全国人大代表、有关专家等纷纷呼吁,要求加快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建立能够真实反映政府“家底”、绩效及预算执行情况的政府会计体系,审计署也提出了相关建议。与此同时,国际上一些发达国家都不同程度地进行了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改革,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了“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的重要战略部署,新《预算法》也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按年度编制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提出了明确要求。201412月,国务院批转了财政部制定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国发[2014]63号,以下称《改革方案》),确立了政府会计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具体内容、配套措施、实施步骤和组织保障。《改革方案》提出,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是基于政府会计规则的重大改革,其前提和基础就是要构建统一、科学、规范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包括制定政府会计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和健全完善政府会计制度,其中,制定出台《基本准则》是《改革方案》确定的2015年应完成的一项重要任务。

  财政部高度重视政府会计准则建设工作,多年来,在推动政府会计理论研究、开展国际经验交流、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并通过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制度修订、政府会计改革试点等,为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问:制定出台《基本准则》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制定出台《基本准则》,是财政部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改革方案》的重要成果,是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于构建统一、科学、规范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在我国政府会计改革进程中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一是有利于规范政府会计核算,提高政府会计信息质量。《基本准则》继承了多年来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和财政总预算会计改革的有益经验,吸收了当代政府会计理论研究的最新成果,反映了当前政府会计改革发展的内在需要,体现了国际公共部门会计概念框架的发展动态,从不同角度明确了政府会计标准体系中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基本原则和方法构建起了统一、科学、规范的政府会计概念体系,为整合现行政府预算会计制度体系,建立国家统一的政府会计标准体系奠定了基础,有利于规范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会计核算,提高政府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全面性、相关性、可比性、及时性和可理解性。

  二是有利于夯实财政管理基础,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基本准则》在完善现行政府预算会计功能的同时,强化政府财务会计功能,在政府会计核算中引入权责发生制原则,对资产、负债等会计要素的概念、信息质量特征,都做出了重新界定、提出了新的要求,从而保证政府资产、负债等信息得以如实记录、完整反映,有利于全面反映政府财务状况,有利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的资产管理和控制债务风险,有利于健全预算管理基础,对于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三是有利于准确反映政府运行成本,科学评价政府绩效。《基本准则》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规范了收入和费用要素,在政府财务报告中引入成本、绩效等先进理念,能够合理归集、反映政府的运行费用和履职成本,科学评价政府、部门、单位等耗费公共资源、成本边际等情况,有利于建立并有效实施预算绩效评价制度,为科学开展考评政府绩效提供扎实有效的信息基础。

  四是有利于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基本准则》确立了政府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适度分离又相互衔接的政府会计体系,要求政府会计主体同时提供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能够全面、清晰反映政府预算执行信息和财务状况,显著提升财政透明度,满足权力机关、社会公众等对政府财政财务信息全面性、准确性和及时性的需求,从而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和提高政府决策能力,促进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问:制定《基本准则》遵循了哪些原则?

  答:在制定《基本准则》过程中,主要遵循了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目标、理清思路。《改革方案》提出,在建立健全政府会计核算体系时,要推进政府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在完善预算会计功能基础上,增强政府财务会计功能。《基本准则》的制定思路完全遵循了《改革方案》的要求,先构建政府会计的基本框架,以后再逐步完善整个体系。

  二是立足国情、借鉴国际。在充分考虑我国政府财政财务管理特点的基础上,吸收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改革经验,借鉴了国外有关政府会计改革的最新理论成果。

  三是继承发展、改革创新。充分吸收现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制度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中已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内容,坚持理论和制度创新,强化财务会计功能,准确反映财务会计信息。同时,注重与预算管理等要求相衔接、相协调。

  四是科学立法、公开透明。严格遵循部门规章和会计标准制定程序,按照立法计划形成征求意见稿之后,广泛征求意见,并通过召开专家座谈会、立法论证会等形式听取专家意见,对意见比较集中的问题进行了反复论证和深入沟通,直到达成共识。

  问:《基本准则》在政府会计标准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什么?

  答:根据《改革方案》,我国的政府会计标准体系由政府会计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政府会计制度组成。基本准则主要对政府会计目标会计主体、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核算基础,以及会计要素定义、确认和计量原则、列报要求等做出规定。具体准则主要规定政府发生的经济业务或事项的会计处理原则,具体规定经济业务或事项引起的会计要素变动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应用指南主要对具体准则的实际应用作出操作性规定。政府会计制度主要规定政府会计科目及其使用说明、会计报表格式及其编制说明等,便于会计人员进行日常核算。

  《基本准则》作为政府会计的“概念框架”,统驭政府会计具体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的制定,并为政府会计实务问题提供处理原则,为编制政府财务报告提供基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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