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投资、捐赠转入货物进项税额的核算

来源:安徽税务筹划网 作者:安徽税务筹划网 人气: 时间:2008-10-23
摘要:  企业接受投资或捐赠转入的货物,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 应交税金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账户,按照双方确认的货物价值扣除增值税后的数额,借记 原材料 等账户,按照双方确认的货物价值总额,贷记 实收资本 或 资本公积 等账户。...
  企业接受投资或捐赠转入的货物,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按照双方确认的货物价值扣除增值税后的数额,借记“原材料”等账户,按照双方确认的货物价值总额,贷记“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等账户。

  例如,永明公司2月份接受某外商投资企业捐赠的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50 000元,增值税额8 500元。则会计处理如下:

  借:原材料 50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 500
   贷:资本公积 58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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