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网上也能申请啦

来源:浙江财税12366 作者:浙江财税12366 人气: 时间:2016-07-06
摘要:登录杭州国税网上办税服务厅,在系统中按【文书申请】-【文书申请列表】的顺序进入功能模块,如下图所示:
在初始页面中找到【《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开具】这个事项名称,点击【进入申请页】,点击【申请表】申请界面如下图所示:
在【申请表】页面中,经营方式选择批发零售时,应在...

为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减轻办税服务厅排队等候负担,提高服务效率,杭州市国税局在原有网上验领发票、网上代开发票等19个网上办理事项的基础上,新增网上申请外经证服务功能。也就是说,7月1日起,纳税人可以在网上预申请后,携带相关资料至税务机关,税务机关核对有关信息和资料后,直接出具外经证 那么具体怎么操作呢?别捉急,小编这就附上攻略~~~~↓↓↓↓述 

需要开具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的纳税人,登录杭州国税网上办税服务厅,填写《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表,提交税务机关办税大厅受理。

?怎么操作呢?

登录杭州国税网上办税服务厅,在系统中按【文书申请】-【文书申请列表】的顺序进入功能模块,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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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初始页面中找到【《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开具】这个事项名称,点击【进入申请页】,点击【申请表】申请界面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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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申请表】页面中,经营方式选择批发零售时,应在货物名称栏输入,输入,界面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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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其他经营方式,则在应税劳务栏中输入,输入界面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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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申请表内容后,点击“正式提交”,提示操作成功,则申请表已提交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可携带相关资料,到税务机关办税大厅办理。

?怎么作废申请的文书?

功能描述

若纳税人发现已提交的申请单填写有误,则可以在办税大厅未受理前,作废申请表。作废后的申请表,做无效处理,若纳税人还需要申请,则请重新填写申请表。

具体操作如下:↓↓

在系统中按【文书申请】-【我已申请的文书】的顺序进入功能模块,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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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已申请的文书】界面中,找到待受理状态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开具,点击作废,则可以作废相应的申请表。点击查看,可以看到申请表,申请表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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