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调整2020年3月申报纳税期限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4号 2020-03-04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2020年3月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税总函〔2020〕37号)要求,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和企业复产复工,便利纳税人统筹办理纳税申报事项,现将延长我省2020年3月申报纳税期限情况通告如下: 一、按月申报的纳税人,2020年3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3月23日。 二、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在2020年3月23日前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2020年3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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