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东区税务局关于公布2021年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第三批)的通知 津财税政[2021]17号 2021-8-20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天津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津财税政〔2019〕1号)的有关规定,经天津市河东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东区税务局审核认定,天津市河东区瑞文职业培训学校、天津市河东区海扬幼儿园两家单位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有效期自2021年度起5年内有效。 请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申报手续。 天津市河东区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东区税务局 2021年08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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