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关于开展部分用人单位2021年工伤保险费退费工作的通告 因个别用人单位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有误等原因,导致多缴2021年工伤保险费。请相关用人单位(详见附件)尽快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费手续。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2021年9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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