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浙注协[2022]48号 2022-3-21 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会协〔2022〕6号),为切实做好全省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缴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纳对象 2021年12月31日在我省登记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 二、会费标准 继续执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19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会协〔2019〕14号)的有关规定,合并计算的2022年执业会员会费和单位会员会费,与2021年应缴纳执业会员会费和单位会员会费之和相比较,从低向省注协缴纳会费。 依据现行会费政策,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数据嵌入在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财务报表子系统会费管理模块,系统将根据标准自动计算出各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的会费金额,请各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按照系统中的金额上缴会费。 三、减免政策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减税降费、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等政策精神,切实减轻会员负担,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做强做大,促进行业发展,2022年减半收取会费,即按应缴单位会员会费和执业会员会费之和的50%缴纳。 2022年非执业会员免缴会费。 四、缴纳时间及方式 请各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5月15日前,将会费汇缴至省注协账户,不接受现金缴款。 单位名称: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银行账号:1202020409014462001 开户银行:杭州市工行西湖支行 联系人:省注协财务部潘霞 联系电话:(0571)85179512。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2年3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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