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行业贡献统计表》填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2-07-18
摘要: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行业贡献统计表>填报工作的通知》(会协〔2022〕18号)有关要求,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精神,加强行业正面宣传,树立行业正面形象,量化行业在服务国家建设方面的成果及贡献,突出展现行业价值。

广西壮族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行业贡献统计表》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行业贡献统计表>填报工作的通知》(会协〔2022〕18号)有关要求,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精神,加强行业正面宣传,树立行业正面形象,量化行业在服务国家建设方面的成果及贡献,突出展现行业价值。现组织开展《行业贡献统计表》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与内容

  (一)填报对象为各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有分所的,由总所统一汇总填报,并上报当地注协。其中“服务国家经济建设—服务资本市场建设”部分的指标,填报对象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二)填报内容为《行业贡献统计表》所有指标,业务情况统计时间范围为2021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若会计师事务所不涉及某项业务,对应项目留白即可。

  二、填报方式

  采取系统填报方式,各会计师事务所总所汇总分所数据后,通过登录行业贡献统计采集模块完成数据及信息填报(请使用会计师事务所账号登录行业管理信息系统https://cmis.cicpa.org.cn/,点击“行业贡献”进入“行业贡献统计采集”模块填报)。

  三、填报时限

  填报时限为2022年7月14日至2022年7月25日。

  四、注意事项

  (一)请各会计师事务所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进行填报,务必确保填报数据真实有效。事务所填报完毕并检查无误后提交我会进行审核,由我会审核通过后统一上报中注协。

  (二)指标涉及的数据请填报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与本所经营或使用同一品牌的其他专业机构的合计数。

  (三)此前已参与试填报的会计师事务所,本次不需要重复填报。各会计师事务所如此前已报送过案例,本次填报不需要重复报送,如需补充其他对行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案例,请在截止日前报送我会。

  (四)请各会计师事务所总所在截止日前将填报结果通过系统上报,安排一名联络员并将其姓名、联系方式(含手机号)等信息发送到指定邮箱,以便沟通协调。

  五、联系方式

  广西注协:苏一航 0771-8663117

  平台技术支持: 010-88250337/0338

  邮箱:gxjg888@163.com

  附件:《行业贡献统计表》填报工作联络员回执表.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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