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2014年年终部分涉税业务受理时限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4-12-22
摘要:2014年12月29日21时至2015年1月1日上午10时,网上报税系统的网上申报、委托划款及打印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业务暂停办理,只提供查询功能,纳税人如需办理纳税申报及税款缴纳业务,请到主管机关办税大厅办理。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2014年年终部分涉税业务受理时限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为做好2014年地税机关税费入库、对账等各项年终决算工作,同时满足纳税人办理相关涉税业务要求,现将2014年年底部分涉税业务受理时限调整如下:

  一、两费申报

  自即日起至2015年1月1日上午10时,暂停办理工会经费、残疾人保障基金的申报及缴款业务。

  二、网上报税

  2014年12月29日21时至2015年1月1日上午10时,网上报税系统的网上申报、委托划款及打印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业务暂停办理,只提供查询功能,纳税人如需办理纳税申报及税款缴纳业务,请到主管机关办税大厅办理。

  三、POS机缴税

  2014年12月29日17时至2015年1月1日上午10时,暂停办理POS机刷卡缴税业务,纳税人可通过现金或打印税收缴款书方式缴纳税款。

  四、社保缴费

  社保费委托划款方式缴费,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25日;税务机关受理支票背书和银行受理支票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23日;现金缴费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25日。

  五、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

  2014年12月26日至2015年1月1日,各基层局办税大厅暂停受理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相关业务。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2014年12月22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