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营改增:一张表告诉你怎么抵扣减税最划算?

来源:财道家塾 作者:董华 人气: 时间:2016-04-22
摘要:总理在两会上宣布剩下四个行业要全部纳入营改增时,特别强调要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我认为对于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的承诺在房地产行业里面体现得比较明显。 我的分享主要围绕这张表,即房地产企业进销项税额明细表,对房地产企业营改增涉及的一些相关

但是,这有一个问题,是乙方想选择简易征收,就能选择吗?甲方能同意吗?所以这一条规定,关于甲供工程的规定,我个人认为,将来在实务操作中是很难实现,因为甲方不可能同意乙方按照甲供工程实行简易征收。乙方选择简易征收,甲方只能抵扣3%,而乙方选择一般计税,甲方则可以抵扣11%,一下子相差8个点,对于甲方来说,这是这么多大的一块成本。

再换一个角度考虑,如果乙方选择一般计税,乙方的税负能不能达到11%?一般不会出现,总有一些进项。比如,我们现在帮助很多客户测算过,将来如果实行一般计税方法,建筑安装企业现在的项目税负最高可能到7%左右,这是最高的情况,有一些项目实际可能低得多。 

就算按最高的7%来算,选择一般计税,税负是7%,相比现在简易征收,税负要高出4个百分点左右,但选择一般计税和选择简易征收相比,开给甲方的发票相差8个点。也就是说乙方的税负增加4个点换来甲方可以多抵8个点。 

假设一种理想的状态,如果甲方同意拿出4个点补贴乙方,乙方的税负增长完全可以弥补,同时甲方还可以多抵4个点。因此,从这个角度来思考,将来随着甲乙双方的博弈,最终极有可能出现的情况,就是乙方选择一般计税。因为站在甲乙双方总体的角度来考虑还是一般计税比较有利。同时,这也说明一个什么问题?如果建筑企业和房地产企业同属一个集团,就是一个集团公司下面既有建筑企业,又有房地产企业,自己的建筑企业给自己的房地产企业干活,毫无疑问一定选择一般计税,而不要用简易征收。 

同时,这里还要再注意一个问题,就是由于甲供,对于甲方来讲,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增加进项抵扣。比如钢材如果甲方自采,甲方可以按照17%抵扣,如果委托乙方采购,乙方按17%抵扣,按11%开给甲方。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考虑,很多房地产企业会越来越多的把一些抵扣率超过11%的,比如钢材(17%)等变为甲供。 

下一个项目是管线。在这里标的税率有3%、11%、17%,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3%这种情况,大家可以理解,比如小规模企业,或者是选择简易征收的情况,可能是3%。11%和17%又是怎么回事,这里又是牵扯一个混合销售的问题。按照“36号文”的规定,现在对于那种自产货物,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政策已经没有用了,废止了,现在对于这种情况,就是按照混合销售的政策来执行。这个时候,就看这个管线是谁来提供了,如果是销售管道的公司在卖给房地产企业管道的同时,负责现场安装,那么,这时候的就按17%抵扣。如果是由乙方建筑施工企业购买了材料,现场制作成管道,最后交付甲方,能够抵扣的税率就是11%。 

4  金融机构 

融资不能抵扣,这可能是房地产企业最伤心的一点,融资成本一般是房地产企业比较重要的一项成本,现在不管是向金融机构借的款,还是民间机构融资,这一部分都不能抵扣。不但贷款利息不能抵,跟贷款相关的费用,比如融资管理费、咨询费等等都不能抵扣,现在这种息改费的情况税务机关非常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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