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税过程中最怕的是必备的资料和文件没带齐,一来一回耗费大量时间。”6月1日起,广东纳税人不需再为忘带纸质材料而奔波烦恼。 近日,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和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就进一步扩大无纸化办税范围联合发布《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推行无纸化办税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明确,从2017年6月1日起,对于广东(不含深圳经济特区,以下同)纳税人,开通数字证书的纳税人按要求使用电子税务局办理涉税(费)业务,以及实行实名制管理的非数字证书纳税人使用电子税务局办理公告所列涉税(费)业务,除有特殊规定外,免于报送相关纸质资料。 根据《公告》内容,无纸化办税的范围涵盖了申报、登记、发票、优惠、证明、核定、发票、法制、纳税服务9大类别,共计92项具体业务,其中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居民企业所得税申报、地方税费申报、税收完税证明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代开、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开具等最常见、纳税人最关注的涉税业务。 据了解,推行无纸化办税是广东税务部门积极响应中央、国家税务总局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最大限度实现放管结合和优化服务的新举措。无纸化办税把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税收工作深度融合,对构建税收管理新模式、拓展税收服务新领域、促进税收业务新变革具有重要意义。 广东省国税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处长陈学著表示,无纸化办税新政的推出与广东互联网+办税生态建设相辅相成,广东省电子税务局上线后,整体运行高效平稳,本次大范围无纸化办税举措的推出,为进一步深化电子税务局应用、优化办税体验提供了依托。同时,无纸化办税新政也将引导更多纳税人完成实名认证,促进纳税遵从度的提升,对建设广东营商环境高地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新政出台后,是否所有纳税人都可以实行无纸化办税?广东省税务部门提醒广大纳税人,本次公告对允许实行无纸化办税的纳税人范围有明确规定,未开通数字证书但已纳入实名制管理的纳税人、开通数字证书的纳税人使用数字证书对提交的涉税(费)电子信息进行签名加密后可实行无纸化办税。免于报送的纸质资料由纳税人留存备查,纳税人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以及留存备查资料的一致性负责。 广东省地税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处长陈挺介绍,仅对已纳入实名制管理的纳税人及开通数字证书的纳税人实行无纸化办税,主要出于对纳税人身份信息安全的考虑。实施实名办税后,办税人员信息具有可溯性,既能为追究责任提供可靠线索和证据,有效打击税收违法行为,也能有效防止纳税人身份被冒名顶替,对潜在的违法犯罪分子起到震慑作用,为无纸化办税提供安全保障。 据了解,在公告实施前,只有数字证书纳税人可以实行无纸化办税,这一部分覆盖的广东纳税人约90万,占全省国地税纳税人总量的不到四分之一,公告实施后,全省范围内400万纳税人均可以在实名认证的基础上无纸化办理常用业务,新政将极大地为办税提速。预计纳税人上门次数可减少80%,纳税人提交纸质资料可减少75%,涉税事项办理的各环节不再需要进行资料交接、核对、签收等重复性程序,转变为在电子税务局中信息化流转,大幅提高工作效率,也更有利于涉税档案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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