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举办“个人所得税减税降费”在线访谈 主题:“个人所得税减税降费”在线访谈 时间:2019年10月29日下午14:30-15:30 嘉宾: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徐继红 副处长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切实增强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青岛市税务局通过互联网站(qingdao.chinatax.gov.cn)举办“个人所得税减税降费”在线访谈。10月29日下午14:30至15:30,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徐继红副处长将与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围绕减税降费相关政策进行在线互动交流,欢迎积极参与! 主持人:各位网民朋友大家好!欢迎来到青岛国税互联网站在线访谈节目。我们今天请来参加在线访谈的嘉宾是青岛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徐继红副处长,徐处长欢迎您!请先跟我们的网民朋友打个招呼。 徐继红副处长: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青岛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的徐继红,感谢大家参与在线访谈栏目。今天,非常高兴有机会就个人所得税的相关问题跟大家进行直接交流,在此,我真诚的欢迎大家通过在线访谈这一渠道,就个人所得税缴纳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向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感谢大家对个人所得税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海洋之心:向徐继红副处长提问:请问徐处长,我每个月的工资收入都比较均衡,为什么每个月交的个人所得税都不一样呢? 徐继红副处长:这位网友,您好。这是因为实行了累计预扣法后,纳税人工资收入按年计税,使用年度税率表,期初可能存在适用低税率,随着累计收入的增长,可能会出现税率跳档到更高税率的情况。 小草:向徐继红副处长提问:我跳槽换了工作,对缴纳个税有什么影响吗? 徐继红副处长:这位网友您好,如果您填报了专项附加扣除,需要原单位对您做离职处理;您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手机APP“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记录”对您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修改,选择推送至新的任职单位。同时,为了保护您的隐私,您在原任职单位的收入将不累计到新单位,新单位将重新开始累积收入,您可能需要在次年3-6月进行个人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多退少补。 普通老百姓:向徐继红副处长提问:我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应该注意些什么? 徐继红副处长:这位网友,您好。首先在申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时,您需要对所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诚信申报。其次,第一,请依法留存与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相关的证明资料,比如子女在境外接受学历教育、享受子女教育扣除的纳税人,需要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证明资料。如果您已经申报某项专项附加扣除,又没有留存这些证明资料,将会影响您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第二,请在2020年1月1日(含)后申报大病医疗扣除。由于大病医疗扣除需要累计计算个人全年发生的医疗支出自行负担金额,所以只能在2019年度结束后才能申报享受。第三,请勿同时申报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您只能选择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中的一项扣除。同时符合两项扣除条件的,可根据个人情况自行选择其中一项扣除。第四,申报享受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填报的相关证书发证或批准日期应该在2019年1月1日(含)之后。专项附加扣除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因此发证(批准)日期在这一时间之后的才能依法享受扣除。第五,申报子女教育扣除的,父母双方总扣除金额请勿超过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如果父母双方享受子女教育扣除,需要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申报。如果双方都按照1000元/月的扣除标准申报,将影响双方子女教育扣除的享受。 主持人:各位网民朋友,由于时间关系,我们今天的在线嘉宾访谈就到这里。对于网民朋友提出的问题,访谈结束后可以在青岛市税务局互联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中查阅访谈实录;如果朋友们有新的问题,可以随时登录青岛市税务局互联网站(qingdao.chinatax.gov.cn)的“纳税咨询”栏目提交。感谢朋友们的热情参与,感谢徐处长。 徐继红副处长:各位网友,衷心感谢您的热情参与,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个人所得税的工作,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帮助我们不断改进工作的方式方法,从而更好地服务纳税人、缴费人。谢谢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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