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内容:请问:对四川灾区的捐款(取得民政部门的单据)可以税前列支吗?有上限吗? 答复:你好,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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