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怎么判断自己是否在符合优惠条件的高端紧缺人才名单清单中? 答:一方面,省委人才发展局会通过《致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的一封信》或短信方式告知高端紧缺人才本人。另一方面,高端紧缺人才可以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期间,通过省级人才服务“一站式”平台线上线下提交相关材料确认(地址:海口市美兰区五指山南路3号海南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网址:https://wssp.hainan.gov.cn/hnwt/)。 2、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紧缺人才,一个纳税年度内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含当年12月)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具体由哪个部门认定? 答:由省社保局通过海南社保登记系统,进行社保缴纳情况核查,并对不符合社保缴纳条件的人员进行标注。 3、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紧缺人才,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如何提供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答: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高端紧缺人才,无法提供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应提供连续6个月社保缴纳记录、个人所得税年度纳税记录的证明材料。 4、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紧缺人才,如有失信联合惩戒情形,具体由哪个部门认定? 答:由省发展改革委通过海南自由贸易港“信用共享”平台,进行信用核查,并对失信受联合惩戒人员进行标注。 5、符合条件的高端紧缺人才,在年度汇算期间如何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答:省税务局根据省委人才发展局推送的名单,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白名单”管理,对符合享受优惠的纳税人进行减免税额的试算和预填报服务,纳税人“汇算即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 6、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紧缺人才,要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需要做哪些准备工作? 答:纳税人通过个税APP、扣缴客户端、WEB端等填写的所得收入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可靠,便于税务机关提供试算和预填报服务。 7、如果高端紧缺人才对名单清单有异议,通过什么途径来解决? 答:可以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期间,通过省级人才服务“一站式”平台线上线下提交相关材料来解决。 8、如果纳税人对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疑问,如何与税务部门联系沟通? 答:一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务部门提供“听得见的纳税服务”,为纳税人提供咨询解答和业务辅导。二是通过海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咨询和智能咨询。三是向您单位所在地或您个人居住所在地税务机关进行现场咨询。 如何享受海南自贸港15%个税优惠 8月26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海南自由贸易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清单管理暂行办法》。 以下是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 1、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哪些人可以享受15%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符合条件的境内和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都适用15%个税优惠政策。 2、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个人所得包括哪些? 包含来源于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综合所得、经营所得和经海南省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 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经营所得是指个人和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3、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怎样才能享受这个政策? 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与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且实质性运营的企业或单位签订了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 同时,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须包含本年度12月当月)。这条对无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境外人才不做要求。 4、年收入大概多少可以享受这个优惠政策? 经测算,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约31.9万元人民币,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约21万元人民币。 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是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是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5、符合条件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从何时起可以享受这个政策? 该项政策自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符合条件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在海南省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上述优惠政策,届时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将会退回本人。 6、高端人才的具体范围?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即可: 1.经海南省各级人才管理部门所认定的人才。 2.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收入达到30万元人民币以上。 7、紧缺人才的具体范围? 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行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目录附后,适时动态调整)。 主要包括以下五类: 1.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三大产业和热带高效农业种业、医疗、教育、体育、电信、互联网、文化、维修、金融、航运等重点领域技能技术骨干和管理人才; 2.海南省机关事业单位人才以及法定机构、社会组织聘用人才; 3.符合《外国人来海南工作许可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相关标准的外国人才; 4.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执业的港澳台人才; 5.海南其他非限制性准入行业领域急需的技能技术骨干和管理人才。 对是否能享受政策有异议或争端怎么办? 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人才存在异议或争端的,由海南省各级人才管理部门牵头协调解决。 对人才所属企业或单位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是否开展实质性运营存在异议或争端的,由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牵头协调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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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令第39号 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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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20]32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4号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财关税[2020]42号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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