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府办发[2011]15号 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应用房地产评税技术加强存量房地产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1-12-01
摘要:存量房地产交易价格评估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专业性强、技术标准高,是一项具有全局性、系统性、复杂性的工作,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贯彻“一把手”负责制,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应用房地产评税技术加强存量房地产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

辽府办发〔2011〕15号         2011-12-01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直属机构,驻市各中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办发〔2011〕1号)和《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应用房地产评税技术核定交易环节计税价格工作的通知》(吉财税〔2009〕716号)精神,为推进全市存量房地产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强化税源的监控与管理,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应用房地产评税技术加强存量房地产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存量房地产评税系统采集全市存量房地产基础数据,建立存量房地产信息数据库和评估价格数据库,掌握居民个人拥有住宅面积及市场价值,实现税源信息的动态管理和实时监控,有效遏制低报、瞒报存量房地产成交价格、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解决传统征管模式面临的税收公平和工作效率问题,达到促进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推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目标,并为房产税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任务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应用房地产评税技术核定交易环节计税价格工作的通知》 (财税〔2009〕100号)要求,建立市存量房地产信息数据库,运用房地产评税技术核定交易环节计税价格,科学合法地确定存量房地产交易相关税种的计税依据,进一步提高征管效率、降低税收成本,实现税收征收管理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

  三、工作模式

  根据存量房地产交易价格评估工作的性质特点和全省存量房地产税收征管工作的统一要求,依法合规,采取“政府主导、财政牵头、地税实施、部门配合”的组织工作模式。

  政府主导,即坚持由市政府统一领导,确定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统一调度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进度,提出相关工作标准和要求。

  财政牵头,即根据存量房地产税收征管工作涉及部门多的特点,由市财政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推动此项工作开展。

  地税实施,即由市地税部门负责应用房地产交易价格评估结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协助下,切实履行存量房税收征管工作职责,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部门配合,即按照市政府的统一要求,有关部门及时准确地提供存量房地产税收征管工作所需要的基础数据信息,保质保量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四、评税范围

  在我市规划区域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存量房产和土地。

  五、推进方式

  按省统一要求,存量房地产税收征管工作共分六个阶段进行,分别为:调查存量房地产数据信息,掌握基础数据阶段;引进模拟评税软件,并进行本地化改造阶段;采集房地产税源基础数据信息,建立数据库阶段;合理应用评估技术进行存量房交易价格评估阶段;利用评估结果核定房地产交易计税价格,依法征收税款阶段;完善交易价格评估制度,建立计税价格争议解决机制阶段。

  六、组织领导

  存量房地产交易价格评估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专业性强、技术标准高,是一项具有全局性、系统性、复杂性的工作,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贯彻“一把手”负责制,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为切实推进此项工作,市政府成立辽源市存量房地产税收征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财税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财税工作的副秘书长担任,成员由市民政局局长、市财政局局长、市住建局局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市地税局局长以及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市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财政局分管副局长)和龙山区区长、西安区区长、辽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政府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担任。

  辽源市存量房地产税收征管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审核存量房征管工作的实施方案、相关标准和管理办法;确定各政府部门的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工作程序和工作时限;组织招标采购估价评税所需要的服务项目;保障存量房地产税收征管工作经费;指导开展存量房地产税收征管工作。

  为便于工作,市存量房地产税收征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工作组:

  (一)存量房地产税收征管工作组织协调小组(以下简称“组织协调小组”)。组织协调小组组长由市财政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市财政局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各县区分管财税工作的领导和市地税局、市住建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办公地点在市财政局法制科。市存量房地产税收征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委派一名工作人员参加组织协调小组的工作。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准确提供基础数据;监督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自身职责,考核各有关部门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

  (二)存量房地产税收征管工作实施小组(以下简称“实施小组”)。实施小组组长由市地税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地税局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地方税务局相关业务科工作人员组成,办公地点在市地税局流转税管理科。主要职责是:对存量房地产进行全面调查,掌握存量房地产基础信息;协调软件公司对存量房地产软件进行本地化改造;完成数据采集后,组织中标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对存量房地产开展批量评估;运用评估结果核定计税价格,依法征收税款。

  七、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应用房地产评税技术加强存量房税收征管工作是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是政府组织地方级收入的重大举措,是综合治税向纵深推进的重大突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确保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取得实效。

  (二)分工负责,密切配合。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做好配合,保障存量房税收征管工作的有效落实。各部门要按照工作要求,各司其职,及时准确的传递数据,实现信息共享。建立顺畅的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三)考核奖励,赏罚分明。

  政府要建立存量房税收征管工作考核机制,对在存量房税收征管工作中表现优秀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嘉奖;对不负责,迟报误报基础数据,影响工作进展的单位和个人,取消年度评优选先资格,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学习和培训,使其熟练掌握相关评估理论和操作技能,提升评估业务能力和水平,正确开展存量房交易价格评估工作。

  (五)建立计税价格争议解决机制。

  纳税人对批量评估价格有异议的,市存量房地产税收征管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暂行)》和《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及时受理并妥善处理存量房地产纳税争议。

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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