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十五种会计处理方法

来源:山东国税 作者:山东国税 人气: 时间:2013-06-19
摘要:山东省国税局日前向纳税人下发 营改增 系列培训辅导材料。在会计处理方面,梳理归纳了15种增值税会计处理方法。   一、会计科目设置     (一)一般纳税人会计科目     一般纳税人应在 应交税费 科目下设置 应交增值税 、 未交增值税 两个明细科目...

  【案例】  
  2013年9月,无锡X设备租赁公司出租给L公司两台数控机床,收取租金半年租金18万元并开具发票,L公司使用两个月后发现其中一台机床的齿轮存在故障无法运转,要求X公司派人进行维修并退还L公司维修期间租金2万元,L公司至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X公司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退还已收租金2万元。  
  Ⅰ.X企业9月份取得租金收入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18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设备出租153846.1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6153.85
  
  Ⅱ.X公司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会计处理:  
  货:银行存款2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运输-17094.02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905.98
  
  一般纳税人发生《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一条所规定情形,视同提供应税服务应提取的销项税额,借记“营业外支出”、“应付利润”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案例】  
  2013年8月3日,南京K律师事务所安排两名律师参加某企业家沙龙,免费提供资产重组相关业务法律咨询服务4小时。8月5日,该律师事务所安排三名律师参加“学雷锋”日活动,在市民广场进行免费法律咨询服务3小时。(该律师事务所民事业务咨询服务价格为每人800元/小时)  
  Ⅰ.8月3日免费提供资产重组业务法律咨询,按最近时期提供同类应税服务的平均价格计算销项税额:  
  (2×4×800)÷(1+6%)×6%=362.26(元)
  
  相关会计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362.26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62.26
  
  Ⅱ.8月5日为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服务活动,不属于视同提供应税服务。
  
  (六)一般纳税人出口应税服务  
  一般纳税人向境外单位提供适用零税率的应税服务,不计算应税服务销售额应缴纳的增值税。凭有关单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服务的免抵退税。  
  1.按税务机关批准的免抵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按应退税额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退税款(增值税出口退税)”等科目,按免抵退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
  
  2.收到退回的税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应收退税款(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  
  3.办理退税后发生服务中止补交已退回税款的,用红字或负数登记。
  
  (七)非正常损失  
  发生购进货物改变用途以及非正常损失等原因,按规定进项额不得抵扣的,借记“其他业务成本”、“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待处理财产损溢”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八)免征增值税收入  
  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取得按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
  
  (九)当月缴纳本月增值税  
  当月缴纳本月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案例】  
  M货运公司2013年8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国税稽查部门查处,当月收到主管税务机关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对其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9月3日,M公司当月第一次领购专用发票25份,17日已全部开具,取得营业额86000元(含税);18日该公司再次到主管税务机关申领发票,按规定对前次已领购并开具的专用发票销售额预缴增值税。
  
  预缴增值税税款的计算: 
  86000÷(1+11%)×3%=2324.32(元)
  
  相关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2324.32
  贷:银行存款232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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