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企业维修中央空调的费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4-06-29
摘要:一般纳税人企业维修中央空调的费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基本案情 某公司维修中央空调,购买维修材料,取得了一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面税额吗? 案例分析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号...

一般纳税人企业维修中央空调的费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基本案情

某公司维修中央空调,购买维修材料,取得了一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面税额吗?

案例分析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号)规定,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

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

因此,企业购进的中央空调属于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其发生的修理费也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