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回放】12月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意味着,消费税正式步入立法环节,引起业界广泛关注。 实施消费税改革,已在许多人的意料之中。自1993年《消费税暂行条例》发布以来,26年间,消费税只在税目和税率上做过一定的调整,变化并不大。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国民消费能力大幅提升,民众的消费观念逐步转变,环保意识不断增强,实施消费税改革可谓大势所趋。 不久前,在北京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北京智方圆税务师事务所联合主办的第六届税务风险防控论坛上,消费税改革成为与会专家和企业代表热烈研讨的焦点。“许多人都很关注消费税将以何种形式开展改革。”北京市注册税务师协会会长姜信说。 今年10月,国务院印发《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正式拉开了消费税改革的序幕。《方案》中明确了两项与消费税相关的改革措施:一是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即在征管可控的前提下,将部分在生产环节征收的现行消费税品目,逐步后移至批发或零售环节征收;二是消费税收入稳步下划地方,之前完全归中央所有的消费税,今后要部分归属地方。 12月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意味着消费税改革进一步推进,步入立法环节。那么,从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和专家的分析看,消费税改革有哪些看点呢? 其一,收入归属。消费税自开征以来,一直是“中央税”,并在组织财政收入中发挥了不容小觑的作用。2018年,消费税收入超1万亿元人民币,是仅有的四个超万亿元的税种之一。今年前三季度,国内消费税收入达11448亿元,增速远高于大部分税种。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研究员龚辉文说,随着减税降费政策深入实施,地方政府面临不小的财政压力,消费税改革或许能为寻求中央与地方财政收入的平衡提供思路。不过,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和收入归属调整影响很大,尚需遵循消费税的自身特点谨慎论证。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蒋震告诉记者,消费税归属地方,有助于调动地方政府积极性,激励地方政府更加关注居民就业、居民收入和高质量公共服务,以吸引人口流入、促进消费升级,进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其二,征收环节。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财政学系主任刘怡分析,过去,消费税在生产环节征税,税基为出厂价;征收环节后移后,税基变成了批发价和零售价。再加上应税消费品生产链条上下游企业之间的博弈,消费品价格或将受到影响,从而对终端消费者的消费行为产生调节作用。“当然,消费税改革具体会在产业布局和消费引导中发挥怎样的作用,还有待深入研究。”刘怡说。 一家跨国石油公司税务经理苏先生表示,一旦成品油和润滑油的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企业必然要从系统设置、财税管理制度以及人员培训等方面,设计一揽子管理制度和实操方案。“这对公司是一个新的挑战。”苏先生说。 其三,征管方式。一位长期从事税收征管工作的税务干部告诉记者,消费税原来在征管上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单一环节征收,如果前道环节漏征,则后道环节无法补征;二是企业如果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定价,将压低消费税计税价格,存在避税的可能。他分析,在最终批发或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前道环节漏征则无法补征的问题迎刃而解,以批发价或零售价为消费税计税价格,也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转移定价的问题。同时,现有的增值税征管体系,也便于加强消费税的征收管理。 对此,中国石油集团财务部副总会计师杨会杰十分关注。他说,2018年,中国石油集团共缴纳税费约4000亿元,其中超37%是消费税。对中国石油集团而言,消费税的征管方式,直接决定了中国石油集团下属2万余家加油站申报纳税方式。对他们公司而言,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直接影响企业的下一步经营规划。 “任何改革都不可能一蹴而就。”北京智方圆税务师事务所董事长王冬生说,消费税不同于增值税,是一个承担特殊调节作用的税种,其征税范围应随着经济和消费结构的变化而及时调整。“消费税改革一直在路上,随着后续条件成熟,消费税改革还将继续深入,企业有必要加强长期研究。”王冬生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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