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系统业务如何界定税种

来源:安徽财税网 作者:安徽财税网 人气: 时间:2008-09-13
摘要:请问:商业企业为客户构建一个环保系统,整个工程涉及环保塔的设计,建筑,环保设备的销售,安装调试,这个业务是交增值税还是营业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3]第223号...
    请问:商业企业为客户构建一个环保系统,整个工程涉及环保塔的设计,建筑,环保设备的销售,安装调试,这个业务是交增值税还是营业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3]第223号):第五条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
    纳税人的销售行为是否属于混合销售行为,由国家税务总局所属征收机关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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