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 医疗保险金 基本养老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个人帐户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全文废止] 京财税[1999]1562号 1999-11-24 税屋提示——依据京财法[2022]1508号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财政局废止和失效文件目录(第二十一批)》的通知,自2022年8月2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 医疗保险金 基本养老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个人帐户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9]267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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