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普通发票分类代码中年份代码含义的通知 粤国税函[2005]268号 2005-06-10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普通发票分类代码中年份代码含义的通知》(国税函[2005]218号)转发给你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广东省出口商品统一发票》中有关代码的含义,请各地做好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和解释工作。出现有关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征管处)。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五年六月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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