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沪国税法[2010]28号 2010-08-05 各区县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市政府第26号令)及有关文件的要求,我局在以前年度清理的基础上,对2008年12月31日之前由我局自行颁发的和以我局为主与有关委、办、局联合颁发的,以及转发、转知上级文件并附加补充意见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其中应予全文废止或失效的75件,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22件,现予以公布。 附件: 1.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2.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0一0年八月五日 附件1: 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一)综合税收类
(二)流转税课税类
(三)所得税课税类
(四)财产行为税类
(五) 出口退税类
附件2: 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一)流转税课税类
(二)所得税课税类
(三)财产行为税类
(四)税收征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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