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新增“银行端查询缴税”服务功能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为方便不同纳税人申报和缴交税款,厦门地税建设了“多元化电子缴税系统”,包括“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TIPS缴税)”、“POS机缴税”、“缴税一卡通”等,构筑全方位、立体式和个性化的税款解缴体系,在确保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的同时,为纳税人提供了安全、灵活、便捷的税款缴交方式。纳税人通过网站就可以办理税费申报、发送银行缴纳税款,打印电子缴款凭证等,方便又轻松。 为进一步方便纳税人申报纳税,提高税款入库效率,我局自2014年起新增“银行端查询缴税”服务。该服务是将现行的纸质缴款书缴税模式,改为网站或上门申报后到商业银行查询缴纳税款的缴税模式。 一、功能介绍 “银行端查询缴税”是解决未签订委托扣款协议的纳税人通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实现电子缴税的一种重要业务类型。纳税人通过网站、柜台申报或者在征管系统已有应征信息的情况下,持网站或柜台打印的《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见附图)到商业银行进行查询并划缴税款。 二、业务流程 1、纳税人到办税厅办理纳税申报,税务机关不再开具《税收通用缴款书》,而是生成电子税票并用A4纸打印《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给纳税人。纳税人通过网站自行申报的,自行生成电子税票并用A4纸打印《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一张A4纸可打印两份缴税凭证。 2、纳税人在《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上签章后,持该凭证到商业银行办理缴税业务。 备注:(1)是否需要签章及加盖何种章以银行规定为准;(2)可承办受理“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的银行名单详见第三点。 3、承办银行按照《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提供的信息,通过银行系统查询税务机关电子税票信息,核对无误后扣款,并将扣款结果反馈给税务机关。 4、承办银行为纳税人开具《电子缴税付款凭证》,作为纳税人完税凭证和财务记账凭证。 三、开通“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的商业银行 目前可办理“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并可收取现金的银行有: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市分行、交通银行厦门市分行、平安银行厦门分行,兴业银行厦门分行、中国银行厦门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厦门市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厦门分行、招商银行厦门分行、民生银行厦门分行、中国光大银行厦门分行、厦门邮政储蓄银行。 可办理但不收取现金的有:中国农业银行厦门市分行、厦门银行,华夏银行厦门分行,中信银行厦门分行。 已加入财税库银系统但暂未开通此项业务的银行有:农村商业银行、厦门国际银行。 以后还将陆续增加更多的商业银行。办理该项业务是否收取现金以各银行的实际规定及业务发展情况为准。 四、完税凭证 纳税人缴纳税款后,开户银行负责为纳税人开具《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各银行凭证的名称及格式可能有所不同),作为纳税人完税凭证和财务记账凭证。纳税人也可通过网站用A4纸打印《电子缴款凭证》,作为财务记账核算凭证。 五、注意事项 1、纳税人务必要在限缴日期前持《银行端查询缴款凭证》到银行柜台缴纳税款。如果超过限缴日期,银行系统会提示查询不到税票信息,无法缴纳税款。遇到此类情况,纳税人需到办税厅进行处理,重新开具《银行端查询缴款凭证》并计算滞纳金。 2、银行办理业务时如遇到网络堵塞等情况无法当场返回确认信息,即无法确认款项是否已扣缴的,为避免重复扣款,系统会将该笔业务暂时挂起,请纳税人等待当晚银行对账完毕后再视情况处理。未缴款成功的可重新到银行缴款。 3、在银行办理缴款后,如银行未收缴《银行端查询缴款凭证》,该凭证由纳税人自行处置。 4、如单位开户银行未开通“银行端查询缴税”功能的,建议可持《银行端查询缴款凭证》到可办理“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且可收取现金的银行办理缴税。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2014年1月23日 附图:《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样式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