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访谈明确16条实务操作口径(含小陈税务理解)

来源:小陈税务 作者:小陈税务 人气: 时间:2016-07-09
摘要:问16:我单位是小规模纳税人,客户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我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时,能否按所提供服务适用的税率缴纳和代开专用发票?小陈税务:开专票与开普票缴的税是一样多的,除非是小规模纳税人享受3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10)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

销售额=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

可以全额开具专票。

(11)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二手房销售服务(包括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自然人)

销售额=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

可以全额开具专票。

(12)电信企业为公益性机构接受捐款

销售额=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给公益性机构的捐款

其差额扣除部分(即接受的捐款),不得开具专票,可以开具普票。其余部分可以开具专票。

纳税人符合差额征税条件的,应在2016年5月1日后、第一次申报差额计税前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备案。

(13)选择差额纳税的劳务派遣服务

销售额=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

其差额扣除部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问3:我们是一家建筑企业,我们外出提供建筑服务项目时间可能会超过180天,怎么办?

[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副司长 李伟]感谢您的提问。《外管证》有效期限一般不超过180天,但建筑安装行业纳税人项目合同期限超过180天的,按照合同期限确定有效期限。

小陈税务:《外管证》有效期限可以超过180天,按照合同期限确定有效期限。 

问4:我单位是一家建筑企业,是一般纳税人,有一些5月1日之前的建筑老项目,已经选择了简易计税,并且在交税的时候扣除了我们支付给分包方的分包款。现在发包方要我们提供专用发票,那么我们已经扣除的分包款部分是不是也可以开具专用发票呢?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 林枫]谢谢提问。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办法的,可以就向发包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开具增值税发票,包括按照规定差额扣除的分包款。

小陈税务:1.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建筑服务(可扣除分包额)可以全额开专票。

2.甲供工程,施工方销售额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材料款,即开票额不能包含建设方提供的材料款;

 

问5:进项税额抵扣问题:我公司与甲公司签订为期四年的生产服务用车外包协议,由甲公司车辆按照我公司的要求拉修理工及修理用配件到作业现场对故障车进行检修,还有就是拉着工长、经理在作业现场组织生产,请问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用抵扣吗?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 林枫]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接受运输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用于抵扣。[2016-07-0809:59]

小陈税务:一定要区分租车的用途

1.一般纳税人租车用于提供上下班通勤车(班车)服务,属于“用于集体福利的购进应税服务”的情形,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 一般纳税人租车用于企业经营生产活动中,如上例中的要求拉修理工及修理用配件到作业现场对故障车进行检修,还有就是拉着工长、经理在作业现场组织生产,还有租车用企业会议服务支出,不属于“用于集体福利的购进应税服务”的情形,其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问6:我公司是6月份新办的企业,7月份申报是否需要填税负分析表?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 林枫]谢谢提问。2016年5月1日以后新设立登记的试点纳税人,由于之前未缴纳过营业税,对原营业税相关政策并不了解,因此,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时,不需要填写《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2016-07-0810:01]

小陈税务:税负分析表是从事建筑、房地产、金融或生活服务等经营业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填报

1.老增值税纳税人(没有从事建筑、房地产、金融或生活服务)不需要填写;

2.营改增后新成立的企业,即使从事建筑、房地产、金融或生活服务,也不需要填写。

问7:其他个人出租商业用房能否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 林枫]谢谢提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局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的通知》(税总函[2016]145号)文件规定,自然人出租不动产,如果承租人不属于其他个人的,可以向不动产所在地地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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