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嘴上说给,手里去拿…… 投资类合伙企业的自然人合伙人,将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或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必须按照个体工商户的标准征收累进税,导致税率将由20%提高到35%,且之前收益将被追缴收税的消息炸了整个创投圈,人声鼎沸、哀鸿一片。 说法很多,又说违反契约精神的,有说项目结束追不回来的、有说所有项目应该合并征税的、有说创投机构赋税过高的…… 总之,很热闹。 在我看来,问题的核心不在于税率高低,而是在于投资收益相关税收应该如何定性、归于哪个项目、征税规则如何统一制定等问题。 创投收入属于资本利得范畴。 实际上,今年年初已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资本利得开始征收增值税,包括利息收入和资本利得等统统纳入征税范围。 利息好理解,那么什么叫资本利得呢?简单说就是买入资产和卖出资产之间的差价。 按照税务规定,就单一产品而言,净值多出来的部分就需要交3%的增值税,而且无论是持有还是已经卖出。 按理说不太高,但问题不在于此,关键在于该项税收依据的法理是什么,或者说它的征税原理是什么。 对于资本利得,国际上有资本利得税这样一个单独的税种,但是中国没有,因此利用现有税种简单地把它计算成增值税和所得税。 在计算的时候,只要买入的资产高于期初价格就要征税。 那么问题就来了,无论是机构投资者还是个人投资者,正常情况下同一个体应该会同时投资多个项目,投资周期也不一样,多数会比较长。 对于创投来说: 假设某投资者有10笔投资,以平均数量投向10个项目,假设其中只有一个赚了百分之百,其他9笔都赔了50%,那么整体计算最终结果非但没有盈利反而亏损35%。 那么此时税收如何计算呢? 他只会计算你赚钱的这一笔,百分之百的盈利按35%征税,占整体投资金额的3.5%。 那么那些赔钱的部分怎么办?他当然不征税,但是他也不管。 这样一来投资者的亏损就变成了38.5%。 对于证券投资基金来说: 最近投资者都在抱怨股指十年了没涨,十年前是2600多点,到现在又是2600多点。 假设一个投资者在十年前投资了一个私募的证券投资基金,十年以后这个基金净值只涨了3%,那这3%会被增值税收走,也就是说你在这十年时间里不但是忍受了市场波动的煎熬、损失了应得的利息收入、承受了巨大的心理压力、付出了高昂的机会成本……你好不容易赚的3%还被收税收走了…… 如果在此期间投资者投的其他证券投资基金大幅亏损怎么办?税务局是不考虑的,亏就亏了。 那么相同的事情在美国是什么情况呢?它的税制很完善。 美国有一个税种叫资本利得税,这个税种是以所得税的框架为基础,每一个投资者个体的全部投资作为税收基数,无论房产、股票、债权、基金、黄金、收藏品……,都通通纳入进去一并考虑。 最终的税收按照投资者所有投资收益轧差的结果来去计算。 这样一来,对于有赚有赔的情况就可以统一处理,最终按照实际收益部分进行征税,目前税率大约20%左右。 一些具体处理的细节和避税手段就不讲了,举个例子: 假设你在一个税务年度或计税周期里未盈利而是发生了亏损,那么你可以把亏损的这部分去申报抵扣你的个人所得税,也就是将个人所得税应缴金额减去亏损金额将是你的最后个税金额。 抵扣部分每年会有一个额度上限,打比方价是3000美金,如果你今年投资亏了1万美金,那么就可以向税务部门申请3000美金的个税抵扣。 那么剩下的7000美金怎么办呢?不用担心,你可以把它滚动到下一个税务年度,也就是明年计算你的资产净值时,会将这7000美金从你的投资收益里减掉,然后再去计算你是赚了还是赔了。 对于企业而言,还有另外一些重要条款,比如企业今年我投资赔了,可以把这一部分去抵消上一年的投资收益,这样的话企业就可以获得退税补偿。 …… 估计中国的投资者看到这里会羡慕的哇哇大哭吧! 美国的税制不但考虑投资者赚钱情况下的税收,同时也考虑赔钱状态下的税收,从你身上拿走的和给你都是有依据的,可以说是非常人性的。 这种税收安排主要是基于纳税人的利益考虑,而并非基于征税人的利益而考虑,从这种角度来看,它是一个“善税”,为大多数人认可和接受。 对于税收安排,如果只是基于征税人的利益考虑,而不去考虑纳税人的利益,甚至侵害纳税人的利益,那它一定是个“恶税”。 在中国当前的税制之下,由于资本利得税的缺位,而替代税制又无法覆盖所有应考虑的情况,无法合理征收应该征收的税费、无法有效保护大多数投资者的利益,势必造成极不合理、极不平等的现象。 在国际上还有其他针对资本利得的安排,比如在我国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新加坡、瑞士等就没有资本利得税,投资者无论买卖基金、证券、不动产、贵金属,资本利得是零税率,因此这些地方作为金融自由港有很大优势。 所以,有很多舆论认为高税率会把资本及企业家向海外推,我觉得这一推论是站得住脚的。 税收的目的应该更加以劫富济贫和转移支付为根本,而不是把所有资源都涸泽而渔、杀鸡取卵,把他能拿到全拿来。 税收安排应真正为每一个公民、每一个企业考虑,设身处地保护他们的利益。 非常令人尴尬的是,就在我们盘算着加征资本利得相关税收的同时----昨天晚上----美国唐纳德.特朗普政府正在考虑将美国资本利得与通货膨胀挂钩,以达到为投资者减的目的。 简单来说,由于一个投资周期相对比较长,这个过程中实际通货膨胀是在上升的,因此最终投资者所得应该减去通货膨胀因素才是实际所得。 打个比方,我们投资两年赚到10%,但是每年通货膨胀是5%,按照复利,投资收益无法覆盖通胀,是负收益。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按照美国设想,就不去征税,反而有可能会退税。这一方案是白宫首席经济顾问拉里.库德洛提出来的,他说人们不应该去为这虚幻的收入而被征税,经过通胀调整的资本利得税收安排会刺激就业和经济的增长。 尽管该方案还在讨论过程中,最终还需要国会通过,但至少美国政府已经在考虑这个事情,加上年初为企业大幅减税并考虑进一步降税,说明美国政府确实在为美国恢复经济、增加美国人收入、吸引资本投向美国而努力着。 我国著名企业家曹德旺说特朗普是一个伟大的总统,因为他为美国的企业减税…… 当前我国财政、税收确实面临很多压力,前一段时间央行和财政部的隔空互怼就很说明问题。 国务院常务委员会非常明确的指出,未来财政政策要更加的积极。 怎么积极呢?除了确保地方债发行、搞一些必要的基建外,最重要的应该是对企业、个人减税,降费。 现实是…… 今天也有另一则新消息,财政部把个税起征点从之前的3500提升到了5000块钱一个月,不知道大家是否应该为此欢欣鼓舞、奔走相告、热烈庆祝一下。 对于未来中国财政更加积极,个人有几个建议: 首先我们应该坚决执行中央和国务院常务委员会的精神,真真正正的去为中小企业减轻负担,真真正正的为居民个人减轻负担,加大在民生方面的投入,以激发投资和消费。 众所周知,目前地方财政、中央财政都存在一些困难,尤其是地方债务沉重,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意味着更多的财政支出或者是更少的财政收入,那么就有可能成更多的财政赤字,甚至会增加更多的政府债务。 解决的方法非就是开源节流 第一个是扩大税基,对于中小企业和个人而言税基已经相当大了,拓展空间极为有限。拓展税基有两个路径---- 一是通过央企和国企的转移支付要进一步加强,因为他们占据着垄断资源和低成本,获取了比较丰厚的利润。 二是房地产税,说了很多年了,应该冲破壁垒和利益障碍,尽快推行,落实中央建立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的指示。 其三还可以通过政府处置自己的资产来实现,首先就是固定资产,各省市区县乡各级政府的政府办公大楼、会议中心等等楼堂馆所,趁着地价贵、楼价贵可以赶紧卖掉或出租,以增加财政收入;另外就是各级政府在地方国有企业里的股份可以进行转让,吸引民间投资进入,既符合中央发展混合所有制的要求,又能换回现金缓解债务压力,同时在财政上提升空间。 节流就更容易,压缩部门、精简机构、裁减冗员、事业单位企业化……这样不就减少行政开支了吗?节省下来的钱不就可以用于民生了吗? 方法都知道、道理很简单,当然谁都清楚做起来很不简单。 中国正处于关键时期,无论内部调结构、去杠杆、防风险还是贸易、政治压力,都需要上下一致、全民同心、共克时艰。 经济能否平稳过渡,未来能否良好发展,与相关政策制定能否带来民心所向,被大家所欢迎、所接受有着非常重大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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