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 (2021年11月5日经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引言 我市注册会计师行业经过多年发展,已经成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作为高端服务业的组成部分,在提高经济信息质量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十四五”时期将是我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实现新跨越的重要阶段,为引领全市注册会计师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统筹推进注册会计师行业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制定本规划。 一、 行业发展现状与面临形势 (一)行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十三五”时期,全市注册会计师行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注册会计师行业要“紧紧抓住服务国家建设这个主题和诚信建设这条主线”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化行业党建和业务建设,行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五年来,会计师事务所做强做优、做专做精成效显著,行业服务领域不断拓展,行业诚信建设稳步推进。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市有会计师事务所137家,其中有限责任64家,合伙48家,分所25家;个人会员达5682人,其中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2152人,非执业会员3530人。行业业务收入从2015年的12.4亿元,增长到2020年的14.8亿元,五年间增长了2.4亿,增长了20%。“十三五”时期行业发展规划的目标任务基本完成,为行业进入新的高质量发展阶段打下扎实基础。 (二)行业面临的形势。当前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这就要求行业服务向复合集约和价值链高端延伸,从鉴证服务向增值服务拓展,大力提升发展能级和竞争力。对进一步强化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监管理念、提升行业高质量服务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行业发展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会计师事务所的核心竞争力仍然不强,人才储备欠缺;业务领域不宽,高端业务匮乏;内部治理不够完善,制度建设仍须加强;知识结构老化,执业质量、职业道德水平和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市场环境尚需规范,不正当竞争仍然存在;协会自身建设与服务管理意识,仍然存在与行业发展不相适应的方面等,这些问题都将是今后行业发展进程中的重大课题和艰巨任务。 与此同时,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引导和推进全市会计师事务所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公共事务,将为行业发展提供新的发展机遇。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全行业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助力提升我市注册会计师行业的高质量发展。这就要求全行业要深刻认识自身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深刻认识自身转型发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转变理念,梳理举措,为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二、“十四五”时期行业发展总体要求 (三)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服务国家建设为主题,以诚信建设为主线,加快构建行业高质量发展格局,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行业力量。 (四)基本原则 ——坚持党对行业的全面领导。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行业治理体制机制,不断提高行业治理能力和水平,为实现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政治保证。 ——坚持发挥服务社会、服务国家的职能作用。坚持维护公众利益与会员权益的有机统一;坚持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公众利益为根本目的;正确处理行业利益、会员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的关系,不断提高行业服务能力。 ——坚持新发展理念。把新发展理念贯穿行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转变发展方式,实现行业更高质量、更可持续、更为平衡的发展,持续激发行业发展的内生动力。 ——坚持扶持大型事务所与带动中小型事务所相结合。大中小型事务所构成行业发展的整体,推动大型事务所做强做大,成为我市行业发展的龙头骨干力量;引领中小事务所做精做专,成为我市行业发展的坚实基础支撑,共同推进大中小型事务所转型升级,进一步优化行业规模结构和事务所层级梯次结构。 ——坚持人才培养与服务创新相结合。人才培养是行业发展的不竭动能,创新服务、技术升级是行业发展的必然要求。要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引领行业提升执业水平和高端专业服务,在进一步巩固和扩展传统审计业务的基础上,不断优化服务品种结构,提升行业核心竞争力和整体发展实力。 (五)主要目标 2035年远景目标。到2035年实现行业发展能级和竞争力迈上新台阶;会计师事务所整体竞争力进一步增强;行业人才队伍规模、素质结构显著优化;拥有一批全社会广泛认可的知名度高、影响力强的会计师事务所品牌。 “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十四五”时期行业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全行业需要由注重规模和速度的外延式扩张,向注重质量和效益的内涵式发展转型。今后五年行业发展要实现的主要目标是: ——专业化水平明显提升。专业化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本质特征,未来五年要继续贯彻财政部和中注协相关要求,落实完成高端人才培养工作。形成梯队合理、可持续发展的行业人才领军队伍。行业从业人员以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为核心的专业胜任能力明显提升。 ——事务所发展规模不断壮大。大型事务所做强做大取得重大进展,至少8家本地会计师事务所进入全国百强之列,推动2家事务所进入全国20强之列;中小事务所做精做专效果显著,形成做到市场定位各有特色,服务领域各有侧重的发展态势。继续加大力度,纾解北京的非首都功能,吸引国内百强事务所到本市设立分支机构;或设立某一领域、业务板块到我市发展,扩大影响力,带动全行业健康发展。 ——新业务领域进一步开发拓展。创新服务品种,扩大市场覆盖,力争非鉴证业务占行业总体业务量占比增加,高端业务稳步提升。做精做专取得显著成效,要大力培育发展特色型会计师事务所群体,培育和形成一批在某些领域具有相对优势的事务所联盟,联合拓展小业务领域。 ——行业信息化建设取得新突破。行业诚信信息监控体系更加完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明显改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智能化升级有序推进,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要根据业务特色,普及应用审计作业和内部管理信息化产品;共同促进会计师事务所通过信息化手段提升审计质量和审计效率。 ——行业品牌化建设取得新成效。通过科学有效的品牌激励、管理和评价机制,打造和扶持社会公认信誉好、服务质量高和具有影响力的大型优质会计师事务所品牌,打造一批在区域市场或细分领域具有较强竞争力和较高信誉度的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品牌。 三、持续加强行业诚信建设 坚持以诚信建设为主线,切实把诚信建设要求贯彻到党建、考试、注册、培训、监管等行业管理和服务工作各个环节,以诚信建设带动执业水平的提升。 (六)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围绕维护公众利益宗旨,严格独立性要求,强化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遵循,推进职业道德与专业素质相结合。 (七)健全行业诚信体系。倡导行业开展诚信宣誓和建立诚信自律公约,树立行业诚信形象。进一步完善以职业道德守则为核心、以行业相关制度为标准、以行业党建工作为政治保障的行业诚信体系。 四、完善人才培养机制 继续深入实施行业人才战略,提升行业人才吸引力,全面提升行业人才队伍的专业服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 (八)进一步发挥行业高端人才示范引领作用。建立行业高端人才库,推进高端人才反哺行业的措施执行。通过行业高端人才的激励机制,鼓励高端人才承担相关课题,参与行业继续教育授课等工作,为行业发展建言献策。 (九)持续加强行业继续教育工作。适应社会对注册会计师知识结构、能力水平的要求,构建会员培训服务体系,发挥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各自主体责任,充分借助国家会计学院的培训平台功能,提高行业培训资源配置水平。建立多层级人才培养体系和培养机制。加强师资库建设。完善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制度,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做好非执业会员培训相关工作。 (十)加强行业后备人才培养工作。推动行业与高校合作,提高行业在高校学生的影响力、吸引力。探索建立注册会计师协会与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专业院校共建实践型教学基地模式,促进行业师资与高校师资的交流和互动。 五、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做优做特、做专做精 (十一)加强政策指导和扶持力度。改革完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推动评价成果应用,将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打造成为社会需要和充分信赖的品牌。 (十二)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完善内部体制机制,引导会计师事务所切实提升内部管理水平。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建立和完善合伙人(股东)治理机制。倡导会计师事务所树立“人合、事合、心合、志合”的治理理念,形成诚信、合作、民主、和谐的治理文化。加强行业风险警示教育,提高行业整体风险警示识别、评估和应对能力。 (十三)加强会计师事务所品牌建设。鼓励和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将品牌建设与诚信建设、文化建设、人才建设、业务发展相结合。以品牌建设引领和推动行业执业质量提升,为会计师事务所打造“百年老店”品牌保驾护航。 六、强化服务市场建设工作 (十四)积极拓展服务领域。研究拓展行业业务范围,指导并推动会计师事务所拓展新业务,开发市场需求,创新服务品种。指导并鼓励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政府职能转变、财政绩效评价、国企改革、财经领域监督、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以及区域协调发展战略。 (十五)治理不正当低价竞争。加强行业风险教育,引导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自身执业能力承接业务。对收费明显低于行业平均水平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检查。严肃整治不顾审计质量、恶意压价竞争行为,加大自律惩戒力度。净化化外部市场环境,推动完善采购方式,清理、取消备选库、入围名单等限制市场竞争的准入许可等。 (十六)深入开展行业法治宣传教育。建立行业重大事件监测与响应机制。加强行业正面宣传引导,树立行业正面形象,提高会员的归属感和荣誉感,鼓励行业专业人士积极参政议政,营造促进行业创新发展的良好氛围。 七、持续加强行业监管 继续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对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质量检查的监管协同工作,健全监管机制,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监管成效,促进行业诚信水平提高和审计服务质量提升。 (十七)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的监管,强化风险预警和提示。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事中事后监管,完善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制度。优化“双随机、一公开”的检查机制,对有不良信用记录、执业情况实时监测中发现异常情况的会计师事务所加大抽查力度。完善对投诉举报等事项的处理机制,编制投诉举报工作流程手册,完善惩戒申诉机制,优化工作流程,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提高惩戒威慑力。 (十八)强化监管协同。完善联合监管机制,强化不同监管主体之间的协调联动。推动建立监管主体相互间沟通平台,促进监管信息和监管成果相互利用,统一监管标准,协调监管行动,提高监管效能,有效解决多头监管、重复监管问题,形成行政性监管、行业性惩戒联合治理格局。 八、深入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 统筹推进“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十九)推动行业的信息化和数字化转型发展。探索行业协会与会计师事务所之间数据共享,深化大数据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作业中的应用,提升行业数据挖掘分析应用能力,提升内部管理运行效率。 (二十)加强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化建设。有序推动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化建设普及和智能化升级,提高信息化治理水平。大型会计师事务所要综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打造覆盖审计全流程的智能审计作业平台及辅助工具。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要根据业务特色,普及应用审计作业和内部管理信息化产品。集中行业优势资源,丰富信息化实现路径,搭建行业共享技术平台。 九、加强行业治理机制建设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在行业治理机制中的核心作用。进一步健全行业民主治理制度体系,大力提升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 (二十一)完善行业治理机制。构建党的领导、法律授权、政府监督、行业自律的行业治理体制,推动行业治理能力提升。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探索通过职能转移、授权委托和购买服务等方式,剥离和移交给注册会计师协会。坚持行业民主协商、民主决策,坚持发挥会员在行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健全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和秘书处的治理机制,支持和完善专门(专业)委员会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专门(专业)委员会的专家智库作用。 (二十二)提升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强注协秘书处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充分发挥注协“服务、监督、管理、协调”的职能作用。提高会员管理和服务的信息化水平。提高会费资金的使用成效。切实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二十三)加强与政府部门的协调服务,搭建事务所之间的平台桥梁。办好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和《天津注协通讯》,丰富协会宣传媒介和渠道。借助报刊、电视、互联网、电子杂志等各类媒体平台,大力宣传行业作用,推介优秀会员,展示行业良好形象。 十、持续加强行业党的建设 加强党对行业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行业党的组织建设,促进党建业务相融合,提升党建工作质量,以党的建设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十四)完善行业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坚持市财政局党组领导、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等上级党组织指导、市行业党委具体负责、基层党组织实施落实、有关部门相互配合的行业党建工作体制,保证党建工作顺利开展。 (二十五)推进落实行业党建制度。推进落实行业党建工作责任制,层层压实党建责任。推进落实行业党内监督制度,巩固完善行业党建工作考核体系,探索行业党建工作考核结果运用。 (二十六)夯实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基础。持续整顿软弱涣散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推进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二十七)完善行业党务工作者教育培训体系。以行业党校为平台,统一规范、分层分类健全行业党员队伍教育培训体系。实现党员和基层党组织统计动态管理。 (二十八)发挥行业党委的推动作用,加强行业统战群团建设和行业代表人士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荐选拔行业代表人士,畅通代表人士参政议政的渠道。继续稳步推进“党建带群建”工作,加强群团组织建设和行业青年的理想信念教育,发挥群团组织党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十一、组织实施 坚持党对行业改革发展的集中统一领导,形成合力扎实有序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十九)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行业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激发和调动会计师事务所、广大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的积极性,进一步发挥其在行业发展中的主体作用,形成促进行业发展的最大合力。 (三十)事务所要紧紧围绕规划目标任务,制定本所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调动本所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规划目标的全面实现。合伙人和股东团队要自觉树立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带领事务所共同进步。 (三十一)协会积极发挥推动行业发展的作用。市注协将切实履行好法律授权、政府部门委托和章程规定的各项职责,充分发挥好与政府和事务所之间的桥梁作用,转变工作作风,狠抓政策执行,确保取得实效。开展行业发展重大问题研究,着力破解行业发展难题。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提升行业服务水平,使本规划的各项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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