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简化、优化办税流程的工作意见 苏国税发[2003]127号 2003-6-19 各省辖市、常熟市国家税务局,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为贯彻落实2003年全省国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征管改革和优化税收服务,省局对现行需要纳税人办理的税收业务流程进行了简化和优化,形成《江苏省国税系统办税流程一览表》(以下简称《办税流程》)。现发给你们,并就贯彻落实《办税流程》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简化、优化办税流程的总体思路 《办税流程》基本涵盖了纳税人需办理的各类涉税事项,并从以下三个方面对办税事项进行简化、优化: (一)前置条件。《办税流程》按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一列举了纳税人办税的前置条件,即税务机关需纳税人提供哪些资料,并从当前税收征管信息化、网络化的实际出发,对纳税人需要提供的办税资料进行大幅度精减,有效解决了纳税人重复报送资料的问题。 (二)基本流程。《办税流程》对税收业务的基本流程统一按照“受理、审核、调查、审批”四个节点进行梳理,清除了一些不必要和无实际意义的内部审核环节,实现了受理、审核的“一岗负责制”。同时结合县局实体化的要求,部分办税事项改由市、县局直接受理,进一步压缩了管理层次,减少了流转环节。 (三)办结时限。《办税流程》中明确了各类事项的办结时间,为了提高纳税人的办税效率和增强受理审核人员的服务意识,对能够当场办结的,其办税时限直接规定为“当场办结”。 此外,根据深化征管改革的需要,《办税流程》对部分业务流程进行了必要整合。如“新办企业涉税事项的调查”由“事前”改为可以与“一般纳税人认定调查”等多个调查事项归并在一起“事后”进行。 二、简化、优化办税流程的工作部署和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简化、优化办税流程重要性的认识。简化、优化办税流程是在税收工作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的基础上深化征管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优化税收服务、降低征纳成本的有效途径,同时也是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切实转变国税机关工作作风的客观要求。因此各级国税机关和广大国税干部在思想上要予以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简化、优化办税流程的重要意义,努力抓紧落实。 (二)加强领导组织,明确职责分工。简化、优化办税流程工作量大,涉及范围广,不仅需要对当前的办税程序、作业标准进行全面的修订,而且需要对征管机构和岗位职责进行全面调查。为了确保简化、优化后的办税流程的顺畅运行,各级国税机关要切实加强领导,加强部门配合,明确职责,合理分工,协调一致,着力创造出有利于此项工作深入开展的内外部环境。 (三)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简化优化办税流程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省局的总体要求和工作思路,综合考虑本地区的信息技术发展水平、纳税人的分布特点等因素,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尽快形成具体明确、切实可行的简化、优化办税流程实施方案,指导本地区深入、持续地推行此项工作。 (四)积极开展宣传培训。一方面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纳税人进行宣传辅导,使之尽快了解掌握新的办税流程;另一方面也要组织税务人员加强对《办税流程》的学习,加快熟悉新的办税业务,特别是对因流程变动导致岗位调整的税务干部要重点培训。 (五)简化、优化办税流程应当与相关税收工作相结合。一是要与信息化建设相配合,按照信息化管理的要求充实完善简化、优化办税流程;二是要紧密结合征管改革,把简化、优化办税流程作为进一步深化征管改革的重要内容,推动今年深化征管改革目标的如期实现;三是要紧密结合现代税收服务体系的创建,通过设置综合窗口,改纳税人多窗口跑为税务机关内部流转,努力塑造国税机关文明、高效、优质的服务形象。 (六)及时上报进展情况,推动简化、优化流程工作的顺利开展。为了保证简化、优化流程工作的顺利推行,各地要及时上报进展情况,及时反映简化、优化流程中遇到的问题。省局将适时通报全省开展简化、优化办税流程工作的动态信息。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00三年六月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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