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企业的发展,应税业务呈现多样化。营业税是我们企业涉及最多的税种,根据税法规定,营业税以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即营业额全额为计税依据,但企业也多次遇到以余额或差额计税的情况。到底哪些情况不需按营业额全额计税?综合而言,有十类行业不用按营业额全额计征营业税。
第一,运输业。运输企业自我国境内运输旅客或货物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运输企业承运乘客或者货物的,以全程运费减去付给承运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计征营业税;运输企业开展联运业务,以收到的收入扣除支付给以后的承运者的运费、装卸费、换装费后的余额计征营业税;纳税人从事无船承运业务,以其向委托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的海运费以及报关、港杂、装卸费用后的余额计征营业税。 第二,旅游业。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到我国境外旅游,在境外应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的,以全程旅游费减去付给该接团企业的旅游费的余额计征营业税;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到我国境内旅游的,以收取全部旅游费减去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的房费、餐费、交通费、门票或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旅游费后的余额计征营业税。 第三,建筑安装业。建筑企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或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计征营业税;通信线路工程和输送管道工程所用的电缆、光缆和构成管道工程主体的防腐管段、管件、清管器、收发球筒、机泵、加热炉、金属容器等物品均属于设备,以工程收入的全额减除上述设备价值后的余额计征营业税。 第四,金融业。金融企业从事转贷外汇业务,即金融企业直接向境外借入外汇资金,然后再贷给国内企业,按贷款利息收入减去支付借款利息支出后的余额计征营业税;金融企业从事受托收款业务,如代收电话费、水电煤气费、信息费、学杂费、寻呼费、社保统筹费、交通违章罚款、税款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委托方价款后的余额计征营业税;对外汇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卖出价减去买入价的差额计征营业税,买入价依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以股票债券的购入价减去股票债券持有期间取得的股票、债券红利收入的余额确定。 第五,保险业。保险企业实行分保险的,初保业务以全部保费收入减去付给分保人的保费后的余额计征营业税;对于保险企业开展的无赔款奖励业务,以向投保人收取的保费,即以收取的保费全额减除给予投保人的无赔款奖励之后的差额计征营业税;在我国境内的保险人,将其承保的以境内标的物为保险标的保险业务向境外再保险人办理分保的,以其全部保费收入减去分保费后余额计征营业税;境外再保险人应就其分保收入承担营业税纳税义务,并由境内保险人扣缴境外再保险人应缴纳的营业税税款。 第六,邮政电信业。邮政电信单位与其他单位合作,共同为用户提供邮政电信业务及其他服务并由邮政电信单位统一收取价款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合作方价款后的余额计征营业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通过手机短信公益特服号“8858”为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接受捐款业务,以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的价款后的余额计征营业税。 第七,不动产业。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计征营业税;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计征营业税;个人将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第八,代理业。对广告公司从事广告代理业务,以其全部收入减去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包括媒体、载体)广告代理费、广告发布费的余额计征营业税;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凡用工单位将其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上缴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以及住房公积金统一交给劳务公司代为发放或办理的,以劳务公司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计征营业税;纳税人从事代理报关业务,以其向委托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海关的税金、签证费、滞报费、滞纳金、查验费、打单费、电子报关平台费、仓储费和支付给检验检疫单位的三检费、熏蒸费、清毒费、电子保险平台费以及支付给预录入单位的预录费,扣除上述之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申报缴纳营业税;纳税人从事运输代理业务,以其向客户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实际运输单位开具的交通运输业专用发票上列明的运费后的余额计征营业税;代办进出口业务的营业额为向客户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的代垫费用后的余额。 第九,服务业。从事物业管理的单位,以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全部收入减去代业主支付的水、电、燃气、维修基金以及代承租者支付的水、电、燃气、房屋租金后的余额计征营业税;单位或个人进行演出,以全部票价收入或者包场收入减去付给提供演出场所的单位、演出公司或者经纪人的费用的余额计征营业税;其他单位或个人利用其自用电话兼办公用业务,以其向用户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邮电部门的管理费和电话费(不包括本身应负担的费用)的余额为营业额计征营业税;外事服务单位业务为外国常驻机构、三资企业和其他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服务的,其营业额为从委托方取得的全部收入减除代委托方支付给聘用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和缴纳的社会统筹费、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以上述余额计征营业税。 第十,证券业。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和证券公司上缴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和主承销商代扣代缴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从其营业税计税营业额中扣除,以其余额计征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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