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农税字[1988]46号 财政部关于荷泽铁路大桥耕地占用税问题的复函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1988-01-01
摘要:菏泽铁路大桥是“六五”计划建设项目,不属“七五”期间铁路包干范围,按照我部[87]财农字206号文件法规,该工程除铁路线路及按法规两侧留地外,其他占用耕地应照章征收耕地占用税。

财政部关于荷泽铁路大桥耕地占用税问题的复函

财农税字[1988]46号       1988-01-01

山东省财政厅:

  你厅[88]鲁财农字26号《关于征收耕地占用税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对菏泽铁路大桥耕地占用税问题答复如下:

  菏泽铁路大桥是“六五”计划建设项目,不属“七五”期间铁路包干范围,按照我部[87]财农字206号文件法规,该工程除铁路线路及按法规两侧留地外,其他占用耕地应照章征收耕地占用税。

  关于黄河大堤占用耕地问题,待调查研究后再作答复。

财政部

1988年01月01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