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填报2022年全国税收调查资料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通告2022年第9号 2022-09-14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税收调查工作的要求,现将我市2022年税收调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查范围 2022年我市参与全国税收调查的纳税人范围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税收调查工作的要求确定,具体企业名单详见本通告附件。我局将通过电子税务局、 深税”、电话等方式对纳入调查范围的纳税人给予提醒。 二、调查时间和调查方式 (一)调查时间 全市税收调查资料填报从2022年9月1日开始,原则上9月19日截止。 (二)调查方式 2022年我市税收调查工作采用单点登录、网上直报的方式作为数据报送入口,即:调查企业通过互联网登陆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辅助信息报告”→“税收调查企业数据采集”→“2021年度全国税收调查”,进入网上直报平台,按要求进行在线填报。 1.今年税收调查包含企业生产经营调查问卷表,要求每个调查企业填报。该表主要为了解企业2022年上半年生产经营状况、对税费优惠政策感受、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及对2022年下半年生产经营的预期。调查企业应如实填报相关内容。 2.为减轻调查企业重复填报数据的负担,今年我局从税收征管系统抽取部分指标数据到直报系统,包括申报指标和财务指标,供企业参考。 三、注意事项 (一)纳税人在填报税收调查资料时,请注意报表期为“2021”年度,数据单位为“千元”,四舍五入保留整数填报(部分指标除外)。 (二)企业生产经营调查问卷表需在企业完整填写信息表后填报。 (三)填报指南下载地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辅助信息报告”→“税收调查企业数据采集(填报指南)”。纳税人在税收调查工作中有疑问的,请及时与各主管税务机关税收调查工作人员联系,或咨询各主管税务机关纳税服务热线电话。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22年9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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