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财税[2023]14号 江苏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取消部分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告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3-05-31
摘要: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7号)有关要求,经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民政厅审核,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等26家社会组织,自本公告发布的次月起,不再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江苏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取消部分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告

苏财税〔2023〕14号              2023-05-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7号)有关要求,经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民政厅审核,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等26家社会组织,自本公告发布的次月起,不再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附件:取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

江苏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江苏省民政厅

2023年5月31日

附件  
取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
   
序号 社会组织名称
1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2 南京惠济慈善基金会
3 南京市火焰蓝消防救援公益基金会
4 南京市建邺区慈善总会
5 无锡经济开发区见义勇为基金会
6 徐州市君盛慈善基金会
7 常州西太湖细胞治疗前沿技术发展基金会
8 常州东方润安教育基金会
9 常州市义工联合总会
10 苏州太湖足球发展基金会
11 太仓市浮桥镇慈善会
12 太仓市城厢镇慈善会
13 太仓市沙溪镇慈善会
14 太仓市双凤镇慈善会
15 太仓市娄东街道慈善会
16 太仓市陆渡街道慈善会
17 太仓市浏河镇慈善会
18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进见义勇为基金会
19 盐城市大丰区丰中殷凤山教育基金会
20 盐城市黄海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会
21 建湖县冈中教育发展基金会
22 丹阳市云上阳光社区公益基金会
23 丹阳市清泉教育基金会
24 泰州市海陵美好幸福教育基金会
25 泰州市润新教育发展基金会
26 兴化市扶贫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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